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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失误算工伤吗】操作失误,临时工受伤算谁的责任

劳动工伤 时间:202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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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因为操作失误而导致员工受伤的情况,如果是正式工单位一般会积极协商解决。但临时工的话则会百般推诿,那么临时工受伤算谁的责任呢?接下来由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操作失误,临时工受伤算谁的责任及其他相关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基本案情】

刘某于1997年起在甲液化气站上班,每月工资700元,无其他待遇,主要负责灌气、安全检查、检修、用电等工作。2002年7月,在该液化气站购买并灌装液化气的王某因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故找到该液化气站。随后刘某在未经管理人员指派的情况下,到王某家进行维修。在维修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引起罐内液化气爆炸,刘某身体被大面积烧伤,并住院治疗40天,花费医疗费近2万元,甲液化气站支付了其中的1万余元,其余7千余元由刘某自己支付。经有关部门鉴定,刘某为8级伤残。后刘某曾到有关部门要求解决此事,但未被认定为工伤,故起诉至法院,要求甲液化气站赔偿自己医疗费、误工损失费、护理费、伤残补助金等损失5万余元,同时还表示,因自己亦在事故中负有一定责任,故同意承担30%的责任。对此,甲液化气站辩称,刘某是本单位的临时工,他的主要任务是安全检查、用电维修,并没有让他负责其他工作,出事当天,单位以为他回家了,后来才得知他被烧伤了,单位立即派人赶去处理,将他送至医院,并支付了1万余元医疗费。单位认为虽然内部没有关于维修的书面规章制度,但维修应当经指派,并应将气罐拿到单位维修,而刘某外出修理气罐并未受到管理人员的指派,是私自维修,故单位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最后判决,甲液化气站赔偿刘某经济损失35,770.9元

【法律评析】

本案涉及的最重要的问题在于:当雇员在工作过程中因为自身的失误导致损害发生,雇佣他的单位是否应为此承担相应的赔 偿责任。具体而言:一、临时丁刘某存在失误的维修行为应如何定性?单位对所雇佣的员工受到损失予以赔偿的前提是该员工应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而职工因工作遭 受事故伤害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丁或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的,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本案中,甲液化气站称刘某为其临时丁,而根据劳动部的有关规定,在《劳动法》施行后,所有用人单位与其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各类职工在用人单位享有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此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T而言的临时工名称已经不复存在了,用人单位如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使其享有有关的福利待遇,只是在劳动合同期限上可以有所区别。所以本案原告刘某自1997年即在甲液化气站工作,工作性质为临时工,但已和甲液化气站形成雇佣关系,已为其提供劳务,在劳动保护上享有与其他职工同样的权利。

而刘某在没有受到单位管理人员指派的情况下到壬某家维修气罐,虽然与甲液化气站的一贯做法不符,并且事故的发生也是因其操作失误,但应看到,他是作为甲液化气站的工人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受到的伤害,这属于职务行为。同时,这一受伤的结果并不是由于他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酗酒、白残、自杀等原因,所以雇佣他的甲液化气站应当对其所受损失予以适当补偿。

二、在原告刘某自愿承担部分责任的情况下,单位是否仍需予 以赔偿?本案中,作为受损的一方当事人,原告刘某承认,事故的发生 是由于自己在维修过程中存在操作不当的环节,自己对损害结果也负有一定的责任,所以,同意自己承担300-/0的责任。对于他的

这种自认行为,法院首先予以了认定。同时,如前所述,甲液化气 站对于本单位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所受损害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所以在责任分配的考量上,不能因为刘某自己承担了部分责任。 就可免除甲液化气站的责任。所以最后根据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认为原告所计算的损失内容并没有过高之处,被告应在原告自认责任的前提下赔偿其经济损失。

【律师提示】

对于雇员而言,任何时候都应坚持按照生产规律和工作规章制度办事,要对自己的健康安全负责,不要因为一时的大意和操作 失误引发损害同时,对于用人单位而言,也要尽可能地完善自己的规章制度,更好地规范员工的业务行为,确保他们能严格按照这些规定认真工作,在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避免生产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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