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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出租房屋综合征收率|为什么征收个人出租房屋税这样难

拆迁安置 时间:2022-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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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源状况最难掌握 出租房屋征税实际操作有难度

事实上,根据北京市地税局日前公布的数字,去年北京市个人出租房屋缴税也只有2亿元左右,远远低于理论计算的出租房税收。

税源状况最难掌握

为什么征收个人出租房屋税这样难?北京某房产网站编辑王女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原因主要有三:一是个人房屋管理部门在工作中缺少协调配合。

综治办、外管办、派出所、房管局、街道办和税务都是从自身的工作性质对个人出租房屋进行管理,工作中的每个环节缺乏必要的联系,各部门都管一点,但没有把各个环节协调起来。个人出租房屋不用到税务部门登记,税务部门就无法掌握个人出租房屋的税源状况,给征税增加了难度。二是出租房屋主纳税意识较差,租金收入纳税申报不实。个人出租房屋大多是口头协议,为了达到其少交税或不交税的目的,一些出租房屋主在向税务部门申报纳税时有意隐瞒租金收入,更有甚者拒不履行纳税义务。三是一些出租房屋主在签订出租房屋合同时约定出租房屋税收由承租人缴纳,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的“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相违背,按照规定,出租房屋税收应由出租方缴纳。

将强制实行租赁备案

要实现个人出租房屋纳税,重在落实环节。种种迹象表明,针对个人出租房屋收益的税款可能强制征收。但是,不少业内人士也表示,即使实行租赁备案,部分房东也有可能为避税而不备案,不通过中介自行进行租赁交易,这种操作很方便;更可能有部分中介为了完成交易,帮助房东避税。地产市场研究中心王志伟介绍,租赁房屋与买卖房屋的纳税情况有所不同。买卖房屋在过户时,政府可以监督到纳税人是否完税;但租赁交易目前政府还监督不到,如果房东不承认自己的房屋出租,很难有办法要求其纳税。北京一些中介机构表示,在完成租赁交易的房东中,有纳税意识主动咨询纳税流程的房东为数不多。王志伟透露,正在研究制定的《新租赁管理办法》中将会强制进行租赁备案,备案制会为地税和房屋管理部门建立起对接平台,方便监督房东纳税情况。

偷逃税行为将受重处

据悉,在实施综合征收率后,地税部门将采取相应措施,对出租住房税款的缴纳严格征管,一旦发现有偷逃税的行为,地税部门将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惩处。根据正常的程序,房屋业主在将房屋出租的时候,就应当主动登记,向地税部门申报纳税,但由于过去的计税方式太复杂,很多业主不清楚自己该缴多少税,干脆就不缴了。这些都是偷逃税的行为,一旦查实将会受到重处。

新闻回放

从2月起,北京市开始对个人出租房屋严格按照5%的税率征税。北京市地税局日前下发了《关于个人出租房屋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个人出租房屋的税款入库方式、入库级次和适用征收率进行了规范。北京市地税局1月31日公布,从2月1日起,个人出租房屋收入将严格按照5%综合征收率征税,其中包括征收率为0.5%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率为4.5%的其他地方各税。去年,本市个人出租房屋缴税已经超过2亿元,比上一年又有新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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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月21日获悉,北京市外来人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由各级公安机关牵头的综合协调办公室所承担的全市流动人口管理的组织协调等工作,改由新设立的北京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流管委)负责。

今后,现有的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体制合一,建立由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专门机构统一协调,各部门分工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属地管理工作体制,形成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服务组织体系,对现阶段流动人口管理在思想观念与管理模式上实现转变。

“个人出租房屋按照5%的税率征税不是新政策,从2004年已开始实施,至今主要是由房主到地税部门自行申报。”地产市场研究中心王志伟介绍,租赁房屋与买卖房屋的纳税情况有所不同。买卖房屋在过户时,政府可以监督到纳税人是否完税;但租赁交易目前政府还监督不到,一旦房东不承认自己的房屋出租,无法要求其纳税。京城多家中介机构表示,在完成租赁交易的房东中,有纳税意识主动咨询纳税流程的房东为数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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