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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弃婴需要办理哪些手续_办理收养需要哪些手续

合同方面 时间:2022-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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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现在的社会医学十分发达,但是孕育小孩这一方面仍然有许多未解决的难题。另一方面我们会发现有许多不负责任的年轻父母生下了小孩却把他遗弃,又或者是无力抚养将小孩送进了孤儿院。如果想要领养孩子要办理哪些手续呢?对此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收养小孩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收养小孩需办理以下手续:

(一)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二)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2、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生母结婚的证明。

(三)收养登记必须严格依照分级登记制度进行:

1、涉及到内地公民与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孩子户口源头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办理;

2、涉及到港、澳、台、华侨与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地级市(州)民政部门办理;

3、涉外的收养登记,由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民政部门或经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级市(州)的民政部门办理。

收养手续所需资料

一、收养社会福利院弃婴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

2、夫妻双方提出书面申请;

3、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有无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4、收养人常住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子女情况的证明;

5、收养人(双方)健康检查证明;

6、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单身免冠二寸照片各一张,合影二寸照片一张;

7、在县级以上报纸刊登《公告》;

8、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经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

二、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需要的证明材料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

2、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有无子女、有无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4、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是否有子女情况证明;

5、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机关公证。

三、 收养社会弃婴需要的证明材料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

2、夫妻双方提出书面申请;

3、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有无子女情况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4、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证明;

5、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附捡拾经过,捡拾经过须有两人证明);

6、收养人双方健康体检证明;

7、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公告》;

8、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机关公证;

9、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单身免冠二寸照片各一张,合影二寸照片二张。

四、去民政部门办理收养手续需要的材料

(1)审批表一式两份;

(2)单位(或社区)婚育证明,且负责人签名;

(3)男女双方申请;

(4)结婚证复印件及原件;

(5)男女双方户口簿复印件及原件;

(6)两个县区以上医院不能生育的证明。

家庭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就是小孩,有了小孩才真正将两个家庭联系起来,孩子应该被好好对待。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办理收养需要哪些手续的一些总结,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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