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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_美容院管理规章制度范本最新

合同方面 时间:2019-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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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美容院确信以人为本,任人唯贤的管理,建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机制,保证会所之高效用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气氛,并保障员工之合法权益,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亦希望创造一个员工满意度高的工作环境。唯有满意度高的员工,才会有满意度高的顾客。

第二章、任用

第一条、新进入员经录用后,办理试用手续,建立档案。原则上试用三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后,转正。成绩优良者或情况特殊者,核准后可缩短试用期或免予试用。

第二条、试用人员如有品行不良,服务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立即予以解雇。

第三条、新进人员报到时,应交验下列表件、

1、员工详细资料表。

2、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件复印件。

3、两寸白底彩照2张。

4、健康证明。

5、工资卡一张。

第四条、试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将正式上岗,并注明工作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五条、凡在本会所的学员经考核后正式录用交付学费800元,分3个月在工资里扣完。须上班满一年后,在正常情况下离职,本会所全额退还员工学费。如中途离职,学费均不予退还。

第三章、员工准则

第一条、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尊奉美容会所的一切规章制度,维护本会所的信誉与威望。

第二条、具有高度的敬业精神和企业荣誉感,以及强烈的工作责任心,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文化修养。

第三条、以本会所的利益为最高利益,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损公肥私或从事其它不法利益,凡违反此规定者将严加惩处。

第四条、对人谦和有礼,热忱大方,不得有傲慢、懈怠的行为。不说服务禁语,不能当着客人的面争论或争吵,更不能与客人争吵或产生债务关系,一经发现,即予开除。

第五条、严禁议论客人之隐私及缺陷。努力做好最佳服务品质,培养客户关系,累积最大经营资源。

第六条、客户的疑问与要求,应即时处理,如有未能克服之情形,应立即告知店长协助处理。遇有不正常事情发生时,应适时与有关人员联络。

第七条、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遇事请假。

第八条、同事之间要相互协作,相互尊重,不搬弄是非,挑拨离间或辱骂他人、不做其他任何扰乱秩序的事情。

第九条、下级必须按上级的要求做好工作,允许保留不同意见,但须先执行,更不得有敷衍的行为。

第四章、出勤及考勤

第一条、美容会所实行周6天工作制度,周一中午12点半全体员工召开周会,每位员工必须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第二条、会所营业时间为9.30—22.30,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第三条、会所员工应按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合应自觉放弃个人的意志和自由,全身心投入本职工作。

第四条、考勤是会所员工正常上下班的基础,员工必须每天按时考勤。

第五条、若有工作需要加班,员工应全力配合。

风险提示:

企业在必要的时候安排员工加班,最好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工资基数是企业与员工发生劳动纠纷时的争议焦点,所以建议企业明确工资基数的计算标准。

另外,建议企业在发放加班工资的时候最好有相关备注,做好与基本工资的区分,以明确企业确实支付员工加班费。

第六条、加班可以补休或补加班费,加班三十分钟以内不做计算,加班三十分钟以上按实际时间计算,1小时加班费5元或累计10小时可补休一天。

第七条、补休须提前申请,根据当日营业情况再做安排,补休员工必须听从前台安排。

第五章、行为规范

第一条、仪表规范

(一)立姿

a、代表会所精神,应遵守16字原则、“姿势端庄,眼观四方,面带微笑,”“欢迎光临”。标准动作、脚后跟成小八字形,俩手掌相握下垂于小腹,眼睛平视于前方。

b、带领客人要走客人的斜前方,有进出时一定要帮客我将门打开。

c、注意事项、

1、身体不得倾斜在门外或柜台。

2、不得围堆在前台,不得在前台嬉笑打闹。

3、操作时间内不允许打接电话。

(二)坐姿

标准动作、脊背挺直,端正坐姿,双腿交叉或并拢。

第二条、上班纪律、

(一)上班时一律佩戴胸牌,穿统一工作服,工作鞋,前台顾问着黑色皮鞋、丝袜,一律用黑色发夹或胶圈挽发髻,禁带闪亮发饰,化适当淡妆,并保持服饰整洁,鞋面亮净。

(二)更换的衣物,必须放置在指定的区域内,不得在会所内随意搁置。

(三)上班时间不得无故离岗,睡觉,更不能为自己做护理,洗澡等项目。

(四)不得破坏本会所环境的整洁、整齐和美观。

(五)不得损坏本会所内的一切公共设施。

(六)不得在会所内大声喧哗、吵闹、打架或大声喊叫他人、不得妨碍他人办公。

(七)不得使用接待客人的沙发、洗手台、洗手间,不得使用护理产品、不能坐或躲在美容床上。

(八)节约水电、减少损耗、爱护公物、损坏公物须照价赔偿。

(九)会所电话用于业务联系和供客人使用,禁止用于私人电话。

(十)下班前如有客人光临,应热情招待,必须认真完成自己的工作,绝不能因下班而拒绝为客人服务或中途离去。

(十一)如发现客人遗忘在会所的物品,应将其交至收银台或主管处并由前台及时通知失主,任何人不得将物品隐匿占为已有。

(十二)交接班时,应做好交接记录。

(十三)每天下班前,必须关闭各种设施电源。前台须将顾客资料,工作单收入抽屉。

第六章、工作服

第一条、除特殊场合外员工上班时必须穿工作服,主管上级有指导与监督的责任。

第二条、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样式。

第三条、工作服应保持整洁,如有污损,自费处理。

第四条、工作服丢失,应由本人全额赔偿。

第五条、在辞职、休职等情况下,员工需交还工作服。

第六条、员工正式上班时需交付工作服押金200元,在正常情况下离职,本会所全额退还员工工作报押金。

风险提示:

实践中,发生离职员工侵犯公司商业秘密时,争议焦点往往不是员工有没有义务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而是该秘密是不是构成受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以及单位如何提供证据证明离职员工实施了侵权行为及侵权造成的损失。由于商业秘密侵权证据很难收集,或调查取证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导致单位对侵权行为束手无策。

企业在制定规章的时候可以约定通过保密协议,据此证明商业秘密的存在、证明企业对商业秘密采取了保护措施,一旦发生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便于举证,有利于企业借助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维护合法的权益。

第七章、安全与保密

第一条、会所的经营方针,财务状况和人事档案等方面信息均属会所机密,所有员工均以维护会所的良好形象,具不得向客户或外部人员讨论会所一切事务。

第二条、未经允许,不得任意翻阅顾客资料,账薄及其它函件。

第三条、如遇工作场所有紧急事故发生,员工被通知时虽不在工作时间内,也应迅速到场,不得借故推诿,应及时到达现场。

第四条、遵守安全卫生法令,维护工作场所及四周环境的安全及清洁,防止盗窃,火灾及其它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

第八章、奖惩

第一条、员工有下列事情这一,酌与奖励、

(一)对业务之改进提出具体建议,经采纳实施结果,如有成效者。

(二)开发新项目,新技术等,经确认对本会所有贡献者。

(三)防范灾然于未然,或遇非常事态能临机应变,处置得当者。

(四)对于舞弊或危害本会所权益之事件,能于事前检举或阻止,使本会所免受损失或减少损失者。

(五)每月无迟到,早退之记录且无事假,病假,旷职者视为全勤,全勤奖金100元。上班迟到30分钟以内扣5元,10分钟以内不计迟到,无全勤,请小时假扣10元/小时。

(六)每月总计迟到、早退达到8次或全月旷工达四天者,做解雇处理。

第二条、请假

(一)事假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经核准后方可休假。事假一天60元,一天未休补助20元,4天未休补助100元,当月累积请假五天不享受带薪年休。

(二)病假一般需预先请假,急发病不能事先请假者需出示医院急诊证明。

(三)店内人员若在当班时间内有事需请假时,应事先找好代班者,并告之店长,以免影响工作之正常进行。

(四)员工每次休假不能超过当日规定人数。

(五)员工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续假未核准者,视为旷工。

第九章、现金处罚

第一条、未按规定佩戴工牌,一次罚款5元。

第二条、未按会所要求统一着装,一次罚款10元。

第三条、未按规定化淡妆上岗,一次罚款10元。

第四条、耐心听取客人意见,不认真解答客人提问,或因态度不好造成客人投诉,一次罚款10—100元。

第五条、不协调本会所工作安排,一次罚款50元。

第六条、未经主管人员同意私自外出或擅离工作岗位,一次罚款20元。

第七条、未经同意违反有关轮牌制度,一次罚款10元。

第八条、例会迟到按考勤迟到处理。

第九条、例会无特殊情况无故缺席,一次罚款20元。

第十条、代替他人打考勤,委托他人代打考勤,一次罚款20元。

第十一条、每位员工负责范围内清洁不好,一次罚款10元。

第十章、离职

(一)员工离职,分自动离职,辞职、开除。

1、自动离职:每月无故旷工达四日及以上者。

2、辞职:员工因故要求辞职者。

3、辞退:盗窃本院财物,玩忽职守对本院造成重大损失者。

(二)离职程序

1、员工因病、因事或其他原因自动离职和辞职者,需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填写辞职报告书,报本会所领导批准。

2、员工辞职获批准后,方可按本会所规定日期办理工作财物移交手续,交接完毕,才可办理离职手续。

3、离职时应交回的物品不全,本会所有权留部分薪资,待交齐物品后,才予以发放。

4、凡未按本会所规定前一月申请辞职者,本会所将扣除本人当月工资1000元,作为对本会所的赔偿。

5、员工离职时,其在本院内的一切人事档案,方可携离。

第十一章、员工工资及福利待遇

(一)本会所每月以10日发放工资,并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其它代替。

(二)员工每月实际工资以两种方式计算,可选择:

a、纯提成:面部、身体提成28%、肾根养护做一个提80、龙颜回春提130、全身养护提130。

b、经本会所考核合格正式上牌者底薪800元+提成、(业绩不低于6000元,未完成业绩者扣200元)面部提成10%、身体提成10%、肾根养护一个提60、另赠项目按手工提成,不计手工业绩。

注明:1、产品10%提成;2、办卡5%;3、单次泡澡10元。

(三)1、员工转正工作满一年后,可依下列规定给享有带薪年休(一月内请事假达七天以上者,不享有年休补助)。

a、工作满一年以上未满二年者、每年享有年休5日,并补助200元。

b、工作满二年以上未满四年者、每年享有年休7日,并补助300元。

c、工作满四年以上者,每满一年递增一日,但总数不超过10日,最高补助500元。

2、员工转正工作满一年后,可享有年终奖600元,满两年享有年终奖900元,满三年享有年终奖1200元。(不满一年者奖励200元)

3、员工转正后享有生日假一天。

(四)员工每月享有四天休息及法定假日(若有业务需要,法定假日照常上班,组织轮休)。

风险提示: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 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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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www.ynkwsw.com/baike/282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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