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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税款的会计分录]税款退还、补缴和追征的条件和期限

合同方面 时间:2020-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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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税收方面可能会遇到税款退还、补缴和追征的情况,那么这些情况的追征条件和追征期限有哪些要求呢?下面小编就带大家去了解一下相关的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

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尤其请注意第三款,即若纳税人因偷税而少缴、未缴或骗取退税款的,无限期追征。

所以那些做低房产买卖合同,甚至勾结房地产交易中心偷逃税的人风险是随时就来的。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进行律师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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