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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单位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完善就业服务体系的意见

劳动工伤 时间:2020-07-11

【www.ynkwsw.com--劳动工伤】

发布部门:湖南省劳动保障厅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发布文号: 湘劳社函[2002]88号
各市、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适应我国加入WTO的新形势,加快建立和完善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近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完善就业服务体系的意见》(劳社部发〔2002〕7号),现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劳动力市场的建设。劳动力市场作为市场就业的主渠道,是解决下岗职工出中心,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将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建立市场导向的就业服务机制工作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各市、州、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借这次吴邦国副总理来湖南考察调研劳动力市场建设之机遇,争取领导重视支持,并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将劳动力市场建设经费列入每年各级财政支出预算,并力争解决公共职介机构的人员编制、经费问题。
二、长沙、株洲、湘潭、郴州、5个试点城市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总结"三化"建设试点经验,不断完善市场就业服务。其中长沙、株洲、湘潭三市要积极按省厅统一部署,分步实施三市劳动力市场一体化建设,并保证必要的经费。其他非试点城市要按"三化"建设的基本要求,推动本地劳动力市场建设,有条件的市(州)要争取列入第二批试点城市,尽快上报申请列入第二批全国试点城市的报告,一经确定,准备本市的试点方案。
三、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制度,为就业困难群体提供及时的服务。各级公共职介机构,要继续按照劳动保障部《关于开展再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8号)精神,积极为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多项功能为一体的就业服务,同时要积极探索劳务派遣等劳动用工管理形式,开展以接续社会保险关系服务及其他满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要求的有偿服务项目,完善服务手段,提供服务质量和效率,在我省形成一批人民群众信得过,满意度高的"三优"文明就业服务窗口。
四、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公共就业服务的制度建设,按照省厅印发的《湖南省劳动保障系统创建"三优"文明窗口工作标准及考核办法(试行)》,规范管理公共职介机构,美化窗口环境。对民办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要建立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制度,各级劳动监察机构要把对民办职介机构的检查作为一项经常性的检查工作来抓,以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保护求职者的合法权益。

二○○二年五月八日
附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完善就业服务体系的意见
劳社部发〔200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加快建立和完善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促进就业,根据国家“十五”计划《纲要》的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提出如下意见:
一、适应扩大就业的需要,全面推进劳动力市场建设
(一)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适应扩大就业的需要,将劳动力市场建设作为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工程,统筹规划,并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将其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二)“十五”期间劳动力市场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充分开发和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为出发点,进一步提高劳动力市场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以下简称“三化”)水平,务求在促进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再就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加快就业制度改革,逐步打破城乡分割和地域分割,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为形成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逐步实现城乡统筹就业奠定基础。
(三)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总结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试点经验,推动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和有条件的县级市分期分批达到劳动力市场“三化”的基本要求。组织有条件的城市进一步开展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推进试点,争取通过2-3年的努力,在建立街道社区就业服务网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强化就业服务功能、提高就业服务信息化水平、构筑社会化的就业服务体系以及完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

本文来源:http://www.ynkwsw.com/baike/667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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