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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出售房改房的成本价,按所售房屋的重置价格(即根据当年、当地的建筑技术和工艺水平、建筑价格、人工和运输费用等条件,重新建造与评估对象具有相同结构、式样、标准、质量和效用的房屋所需的费用)结合房屋成新折扣评定房屋的合理价格。所购买房屋使用年限超过30年的,按30年计算其折扣;使用年限未超过30年的,按照有关规定计算其折扣,成本价售房年折旧率按2%计算,对于经过大修或设备更新的房屋折旧年限,按有关规定评估确定。
购买房改房时,其中有一项是计算工龄折扣,请问工龄折扣延续到什么时候?工龄折扣是否有最高限制?
答:职工以成本价购买公有住房,按购房职工夫妇双方建立住房公积金前的工龄给予工龄折扣。其成本价与工龄折扣率为0.9%。
购房职工夫妇的工龄须凭其工作单位的劳动、人事部门(包括人才交流中心)按国家规定开具的证明确认。购房职工丧偶再婚的,按其与现配偶工龄和计算。未参加过工作无工龄的不享受工龄折扣。
一户家庭有两套住房能否都按房改政策购买,购房折扣应如何计算?
答:购买公有住房实行限量,购房人一个家庭有两处(包括承租公房、自有私房)以上住房的面积应合并计算。同一家庭成员只能计算一次购房人口,不得重复计算。对单独居住的丧偶、离异和30岁以上未婚职工,购房时可按两人计算。领导干部和知识分子的购房标准,按国家规定的有关住房标准掌握。在计算家庭购房人口时,对按规定进行工作、学习及探亲期限内的原家庭共居成员中的出国人员,可凭其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的证明,计入家庭购房人口。按上述规定家庭人口计算未超过规定面积标准的,均应享受房改售房的各项折扣,超过规定标准的部分应执行市场价格,不享受房改规定的折扣。
如果单位是股份有限公司,不知他们的房屋能否出售给该公司以外的个人?
答:(1)任何单位在进行房改售房时,无论是本单位还是外单位的职工,只要符合买房条件,都要一视同仁予以出售;
(2)有些股份公司改造之后,股东认为,按照房改价格卖房,股东权益受到了损害。其实,对股东来说,一方面对于外单位职工,现住房只是以低租金出租,公司只能收到很少的收入,这实际上在更大程度上损害了股东的权益;另一方面对非本单位职工,不按照房改价售房,在政策上是不允许的。所以应该按照房改方案出售。
无房户买房能否申请补贴?
答:根据房改实施方案的规定可以申请住房补贴。无房户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无房户和住房未达到本方案规定的住房面积标准的职工(含离退休职工),只要人事、工资关系在机关单位,无论在职或离退休都是单位的住房补贴对象。无房老职工1998年底以前工作年限内的住房补贴(包括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工龄补贴)采取一次性发放方式。在职工购房时,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得到批准后,由所在单位直接付给购房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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