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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为原则的,同时也要考虑离婚时,夫妻双方的经济条件及社会生活状况。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离婚时协商或判决所依据的双方实际情况,可能会在子女成长过程中产生很大的变化,法律常识-婚姻家庭-子女抚养-抚养权
导读: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在离婚案件当事人低龄化的趋势下,夫妻双方离婚时子女年龄普遍都比较小。近年来,抚养纠纷案件逐年增多,其中以变更抚养权纠纷案件的上升幅度最大。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知识,欢迎法律常识-婚姻家庭-子女抚养-抚养权
近日,浦城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在学儿童追索抚养费纠纷案件。因物价上涨,原告要求增加抚养费,但被告拒绝并拒付抚养费,强制带走孩子。法院判决被告支付抚养费,不能拒付。接下来就跟小编一起去看看究竟怎么回事吧法律常识-婚姻家庭-子女抚养-抚养权
父母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是孩子的生活来源的一大部分,当子女抚养费不够时,可以变更子女抚养费吗,在法律上有此规定吗,起诉变更抚养费的条件有哪些呢?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欢迎阅读。法律常识-婚姻家庭-子女抚养-抚养费
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因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这些情形可以变法律常识-婚姻家庭-子女抚养-抚养权
离婚之后,发现把小孩交给对方抚养,不利于小孩的成长,那么要怎么才能变更抚养权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一、要法律常识-婚姻家庭-子女抚养-抚养权
关于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为原则的,如果出现了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就应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所以,离婚后,子女抚养关系可以变更,但其变更子女抚养权手续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接下法律常识-婚姻家庭-子女抚养-抚养权
抚养权纠纷中,因一方抚养条件的变化或十周岁未成年子女的意见,另一方可以请求法院变更抚养权,那么变更子女抚养权需要哪些证据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呢?接下来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相关的法律常识吧,希望小编法律常识-婚姻家庭-子女抚养-抚养权
夫妻在离婚后,一方或双方的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那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变更子女抚养权起诉状怎么写?接下来由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可以法律常识-婚姻家庭-子女抚养-抚养权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并不是不可改变的,法律允许离婚夫妇以协议或诉讼方式变更与子女的抚养关系。可以变更抚养权的情形有很多,主要有原抚养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等情形。接下来就由小编为您详细讲法律常识-婚姻家庭-子女抚养-抚养权
在夫妻离婚时确定的抚养费数额可能就不再能支撑孩子的健康成长,那么,能否变更事先约定好的抚养费标准呢?接下来就由小编为您整理相关知识。能变更事先约定好的孩子抚养费支付标准吗乔女士问:我和前夫离婚4年法律常识-婚姻家庭-子女抚养-抚养费
双方均争夺抚养权的,一般按下列原则处理:第一,二周岁以内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父母双方协商由父亲直接抚养的除外。父方主张直接抚养的,应当举证证明具有下列情形:(一)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疾病法律常识-婚姻家庭-子女抚养-抚养权
司法实践依据:子女的成长是一个长期的动态过程,离婚时协商或判决所依据的双方实际情况,可能会在子女成长过程中产生很大的变化,所以法律出于保证子女的健康成长考虑,规定了抚养关系可以变更。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法律常识-婚姻家庭-子女抚养-抚养权
【案情】2013年4月2日,甲公司作为被拆迁人、乙公司作为拆迁人,双方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书》,约定在拆迁后就地新建的大楼内三层、四层、九层、十层实行产权调换补偿安置。拆迁后,甲公司以乙公司未依约提供法律常识-征地拆迁-拆迁补偿-其它拆迁知识
关于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为原则的,如果出现了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就应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所以,离婚后,子女抚养关系可以变更,但其变更子女抚养权手续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接下法律常识-婚姻家庭-子女抚养-抚养权
那么变更子女抚养费的方式有哪些?1、变更子女抚育费,应另行起诉。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提出增加抚育费的情形较多,这种要求变更的主体是子女。变更子女抚育费,不涉及原离婚协议或判决,所以,应另行起诉。给付法律常识-婚姻家庭-子女抚养-抚养费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那么如何解决离婚后抚养权的问题?如何按照法律规定法律常识-婚姻家庭-子女抚养-抚养权
法释〔2003〕20号第十七条至第三十二条是对人身损害各项赔偿项目的计算方法和计算标准作出了详尽的规定。网友提问:变更计算方法、提高赔偿数额律师解答:法释〔2003〕20号第十七条至第三十二条是对法律常识-侵权责任-一般侵权-财产侵权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法律常识-刑事诉讼法-强制措施-逮捕
变更退税登记的范围包括:· 改变名称;· 改变企业代码;· 改变法定代表人、财务经理、办税员;· 增设或撤销分支机构;· 改变住所或经营地点;· 改变生产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 增减注册资金(资本);办事直通车-企业办事-企业纳税
企业收回股权的方式较多,较为常见的有撤回或减少投资、转让股权和清算收回3种。不同的股权收回方式可能会产生不同的所得税处理,本文重点对这3种情形下的会计处理与所得税处理进行比较。案例某居民企业A有限办事直通车-企业办事-企业纳税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小编为你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1)不涉及补价的处理借: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投资、其他股权投资(注:长期股权投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法律常识-财税法-会计法-会计核算
股权出质登记簿的地位、作用如何,主要内容包括哪些,对登记簿的形式有无要求 出质登记簿是质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登记簿上载明的质权人即是登记质权的归属者,载明的出质人、出质股权及其数额、出质登记日期即为其法律常识-担保法-质押-权利质押
基本案情2013年4月1日,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的股东HK公司(注册地在香港,持有甲公司注册资本78%的份额)与B公司(注册地在中国内地)签订股权转让协议,HK公司以人民币6250万办事直通车-企业办事-企业纳税
之所以在编制内部交易抵销分录之后编制权益法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分录,是因为按照权益法确认子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时,需要根据子公司个别报表调整以及内部交易抵销分录调整净利润。下面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法律常识-财税法-会计法-会计核算
一般而言,股权转让合同在双方达成意思表示一致并签名或盖章时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生效的,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起生效,至于办理工商登记中的股权转让登记只有宣示性,并不对合同的生法律常识-合同法-合同效力-合同生效
1、企业所得税-限售股转让收入风险描述:因股权分置改革造成原由个人出资而由企业代持有的限售股,企业转让上述限售股取得的收入,未作为企业应税收入计算纳税。重点核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可供办事直通车-企业办事-企业纳税
两种方案比较股权转让方式《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三条规定,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办事直通车-企业办事-企业纳税
境外公司将境内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另外一家境外公司,境内公司已经在工商、税务进行了相关变更。对于股权转让合同(两家境外公司签订),境内公司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是否有义务替境外公司缴纳印花税?下面就办事直通车-企业办事-企业纳税
财税[2008]1号文件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企业所得税”。下面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办事直通车-企业办事-企业纳税
股权转让收入应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确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二)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办事直通车-企业办事-企业纳税
合并报表与个别报表的格式基本相同,主要是在不同的合并报表中,增加了几个项目,那么都分别增加了哪些内容呢?下面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与个别资产负债表的格式基本相同,合并资法律常识-财税法-会计法-会计核算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企业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根据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及是否存在活跃的市场、公允价值能否可靠取得等进行划分,应当分别采用成本法及权益法进行核算。由于长期办事直通车-企业办事-企业纳税
作为企业债务重组的方式之一,债转股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书面协议或者法院裁定书,将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变为对债务人的股权,并对债务作出让步的行为。因此,债转股业务涉办事直通车-企业办事-企业纳税
股权转让中税务处理股权转让中税务处理,应纳税所得额=(原股东股权转让总收入-原股东承担的债务总额+原股东所收回的债权总额-注册资本额-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有关税费)×原股东持股比例。股权转让中税务处理办事直通车-企业办事-企业纳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关于纳税人收回转让的股权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在股权转让出现问题,股权转让款被退还的情况下已纳税款是否应予以退还,需要根据合同是否履行完毕、股权是否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转让人是办事直通车-企业办事-企业纳税
并购重组的内容比较复杂,本文只介绍股权并购和股权投资的税务风险。股权并购的税务风险股权并购中的税务风险,主要指被并购企业存在并购方在并购前不知情的欠税,或者因被并购,已经享受的优惠政策被追回,导致并办事直通车-企业办事-企业纳税
结算资金(一)应收、应付股利1、公司购入股票,如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包括已宣告发放,但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长期股权投资(公允价值减去已宣告但尚法律常识-财税法-会计法-会计核算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经批准实行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集团母公司及其汇总纳税的成员企业,一律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集中清缴’的汇总纳税办法。”在这法律常识-财税法-会计法-会计核算
1、问:纳税人做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专项报告——股权权益性投资损失》,发现该备案的项目有问题,不需要做税前扣除,请问纳税人需要撤销该项备案吗?答:可以不撤销,在纳税申报时不申报扣除即可。2、问:职办事直通车-企业办事-企业纳税
国税函明确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一)法人转让股权存在的涉税风险办事直通车-企业办事-企业纳税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以下简称“新准则”)对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情况下成本法的处理作了详细规定,但对被投资单位发生净损失情况下成本法的处理却未作任何说明。鉴于此,本文拟就被投资单位发法律常识-财税法-会计法-会计核算
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与实际转让合同的生效不等于合同的履行,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也不等于股权的实际转让。当事人经常发生误解,在合同生效之后,认为股权就当然转让,受让人就已经成为公司的股东。但实际上,合同的法律常识-合同法-合同效力-合同生效
(一) 合资(作)公司提供的材料: 1、 合资(作)公司的营业执照;2、 转让前公司的章程;3、 由工商局出具的股东情况证明(带公司的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到市工商局信息中心索取);中外合营企业、外法律常识-行政与行诉-公证法-公证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