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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牙复制停车卡]购买复制停车卡涉嫌诈骗

刑法论文 时间:2021-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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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成都多家业主论坛里发现“可复制停车卡”的帖子,原来,有商家在售卖一种神秘读写器,利用该机器,只要短短两分钟的时间,就可以复制出一张停车卡,而且能够蒙混过关,骗过机器。不仅仅是停车卡,门禁卡、考勤卡、会员卡、购物卡等许多接触式卡片,都可以在两分钟之内被“克隆”。这种复制停车卡等行为是否合法呢?为此小编整理了律师的法律分析,供大家参考。

律师说法:

去找人复制停车卡,这种行为涉嫌诈骗罪!《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明确指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购买“克隆卡”的人,涉嫌诈骗罪,而提供“克隆卡”服务的人,则是涉嫌共同犯罪,因为他涉嫌提供犯罪工具。但针对提供“克隆卡”服务的人,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复制停车卡是手段,目的是骗取钱财,所以这种行为涉嫌诈骗罪。

至于售卖可复制停车卡的读写器的商家,,除非是他明确地知道购买机器的目的是用于复制停车卡,不然很难认定为涉嫌犯罪。

相关法律知识: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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