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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领导职权

行政论文 时间:202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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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领导职权

根据宪法和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防领导职权由中共中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家主席、国务院、中央军委行使。

1、中共、中央的国防领导职权

中园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是领导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核心力量。中共中央在国家生活包括国防事务中发挥决定性的领导作用。有关国防、战争和军队建设的重大问题,都是由中共中央、中央军委、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作…决策并通过必要的法定程序,作为党和国家的统一决策贯彻执行。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国防领导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在国防方面的职权主要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国家中央军委主席,根据中央军委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委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决定战争与和平的问题,并行使宪法规定的国防方面的其他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并行使宪法规定的国防方面的其他职权。

3.国家主席的国防领导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国防领导职权主要有: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人会常委会的决定,宣布战争状态;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发布动员令;公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国防方面的法律;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授予在国防方面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根方面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4.国务院的国防领导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它的国防领导职权包括:编制国防建设发展规划和计划;制定国防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行政法规;领导和管理国防科研生产;管理国防经费和国防资产;领导和管理国民经济动员工作和人民武装动员、人民防空动员,交通战备动员等方面的工作;领导和管理拥军优属工作和退出现役军人的安置工作;领导国防教育工作;与中央军事委员会共同领导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工作,以及征兵、预备役、边防、海防和空防工作;法律规定的与国防建设事业有关的其他职权。

5.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国防领导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是最高国家军事机关,与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会是同一机构,负责领导全国武装力量。职权主要包括:统一指挥全国武装力量;决定军事战略和武装力量的作战方针;领导和管理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建设,制定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制定军事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决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体制和编制,规定总部以及军区、军兵种和其他军级单位的任务和职责;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武装力量成员;批准武装力量的武器装备体制和武器装备发展规划、计划,协同国务院领导和管理国防科研生产;合同国务院管理国防经费和国防资产;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中央军委实行主席负责制,中央军委主席为全国武装力量的统帅。中央军委组成人员为:中央军委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委员若干人。中央军委下设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和总装备部。总部既是中央军委的工作机关,又是全军军事、政治、后勤、装备工作的领导机关,大军区在军委各总部领导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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