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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过失致人死亡_正当防卫与过失杀人的区别是什么

刑法论文 时间:2021-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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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是为了某些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而采取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需要负刑事责任。那么正当防卫与过失杀人的区别是什么?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网友提问:

如果在马路上汽车刮蹭,与对方驾驶员发生口角,对方先动手,我不慎将对方打成重伤或者打死,我要法律负责吗?如果要负责,我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不能等着挨打吧?

律师解答: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实施不法侵害的人所采取的必要的防卫行为。属于正当防卫的,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应具备下列条件:(1)防卫行为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而实行的;(2)必须有危害社会的不法侵害行为发生;(3)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采取的防卫;(4)防卫行为必须是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行;(5)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过失杀人:非故意或预谋的杀人,非故意或预谋的杀人.是指由于普通过失致使他人死亡的行为。 (1)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只有发生了过失致人死亡的结果才构成本罪。 (3)主观方面,是过失,包括梳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4)主体是已满16周岁的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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