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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高体重标准表】女童被刚刑满释放男子猥亵,猥亵女童怎么处罚

刑法论文 时间:202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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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亵事件近年来经常发生在我们的身边,公交车遇到老色狼,排队遇到色狼等等经常发生,最近5月20日下午,南京秦淮区发生一起猥亵女童案件,事发后警方于25日将犯罪嫌疑人成功抓获。接下来由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女童被刚刑满释放男子猥亵,猥亵女童怎么处罚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事件经过】

小女孩乐乐(化名)今年10岁。5月20日下午3点半左右,乐乐放学回家快走到小区门口的时候,觉得有个人一直在跟着她。为了防止坏人跟着她到家里偷东西,原本住在四楼的她故意走到了一楼的住户门口,开始大声敲门。不料,一楼的住户家里没有人,这一举动反而惊住了跟在后面的男子。他掏出一把水果刀,强行把乐乐从一楼住户家门口顺着楼梯拖到了负一楼的地下室楼道里。

乐乐出于本能大喊并拼命挣扎,一边哭一边喊“救命”。男子赶紧放开乐乐跑出了楼道。几分钟后,乐乐哭着回到家。不久乐乐的姐姐回来后发现她在哭,多次询问之下乐乐才说出自己被坏人猥亵的事情。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乐乐的姐姐立即联系了母亲王女士,并向警方报了警。

“这是孩子第二次碰到坏人了!”乐乐的妈妈表示,去年也发生过这样的事情。接到王女士的报警后,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立即展开调查。经过查看小区内监控,警方锁定嫌疑男子原来是刑满释放人员梁某。5月20日当天早上,因招摇撞骗罪被判刑的梁某刚被释放,下午他就干起了猥亵小女孩的勾当。

25日上午警方在梁某家门口将梁某抓获归案。梁某也对自己猥亵乐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梁某因涉嫌猥亵儿童罪,已被秦淮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目前,南京市小学生放学时间多在2点半到4点半之间,但此时家长尚未下班,于是就出现了孩子监管的“真空时段”。因此警方提醒双职工家长,最好将接送孩子的任务托付给家中老人,或选择一些晚托机构来解决孩子的接送与照管。

【法律解读】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时,可以依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处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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