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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人质]人质在太原被人绑架高速交警拦截,绑架罪怎么判刑

刑法论文 时间:202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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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无论在什么时候都不得有故意伤害他人之心,更不用说想去犯罪了,近日在五保高速上两辆涉嫌绑架人质的嫌疑车辆疾驰着,高速交警在张网布控,13分钟后,7名嫌疑人全部落网,两名被限制人身自由人员成功获救。接下来由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人质在太原被人绑架高速交警拦截,绑架罪怎么判刑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事件经过】

5月24日21时12分许,山西高速交警二支队八大队民警李刚、秦怀吉正在执行巡逻任务。突然,对讲机里传来值班室的警情通报,“有群众报警称他的朋友在太原被人绑架,正被两辆车(一辆黑色奔驰越野,一辆白色丰田商务)带往北京,目前可能行驶至忻州环城定襄西段附近,请注意拦截。”

紧接着,值班室向带班领导汇报警情,带班领导刘晋鹏副队长迅速作出安排:一、巡逻民警加强路面巡查,发现可疑车辆立即汇报;二、值班室保持与报案人通话,进一步了解车辆型号、车上人员情况等案件情况。随后刘晋鹏副队长带领民警火速出动,到五保高速蒋村主线布控设网。

21时15分,巡逻民警李刚、秦怀吉在忻州环城1公里处发现了可疑车辆,立即通过对讲机汇报,刘晋鹏指示巡逻民警尾随其后,注意安全,同时带领民警在蒋村主线抢时间布控,争分夺秒拉网。此时的民警们无法预知将要面临怎样的场面,他们知道嫌疑人多达7名,但现场所有出警人员都又从容应战。民警封闭了蒋村主线,引导车流从蒋村收费站驶出高速,严密巡查着嫌疑车辆。

21时23分,两辆嫌疑车辆驶入布控现场。由于涉案人员达7名,6名民警兵分两组开展抓捕工作。两名民警以查车为由分别与两车的嫌疑人进行周旋,防止其伤害人质,同时将两名司机诱至车外。其余4名民警趁其不备迅速对这两名司机采取强制措施,其余嫌疑人员看到如此迅猛的抓捕,完全被民警的气势压倒,主动自首。

从发现嫌疑车辆的地点到成功拦截,总共14公里,而民警只用了惊心动魄的8分钟。

21时25分,高速交警成功解救出两名人质,并将7名涉嫌绑架人员带回大队。

【法律解读】

绑架罪判刑多少年

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绑架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司法机关在适用本条规定处罚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是指由于在绑架过程中对被绑架人使用暴力或者进行虐待等导致被绑架人死亡,以及被绑架人在绑架过程中自杀身亡的行为。“杀害被绑架人”,是指在劫持被绑架人后,由于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没有实现以及其他原因,故意将被绑架人杀害的行为。

2、由于法律对绑架致使被害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行为,立法上采用的是绝对确定的法定刑,而且是处死刑,因此,司法机关在适用时应当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严格掌握适用的条件。

所以,绑架罪一般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法定加重情节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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