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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拘留人会通知家属吗]派出所拘留人家属可以探视吗

行政论文 时间:2022-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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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是行政处罚之一是指公安机关对于违反了法律规范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措施,一般拘留的地点是在派出所,那么派出所拘留人家属可以探视吗?接下来由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派出没有拘留的场地,也不能执行行政拘留,在派出所属于滞留接受询问或调查,这期间是不允许案外人或亲属探视的。

刑事拘留一般不可以探视。但是当事人可以聘请律师介入,进行探视。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被拘留后,家属可以做的是聘请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律师现阶段依法可以做的工作是可以会见;可以就审查公安机关是否超期羁押,并提出异议;可以就公安机关办案中的违法行为提出控告。从而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治安拘留一般不能探视。一般的探视规定如下:

(1)在押人员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2)在押人员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在押人员。在押人员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在押人员回家探视。

(3)在押人员近亲属给在押人员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

(4)人民检察院已经决定公诉的案件,在押人员在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本人委托的辩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会见、通信。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25号令)

第四十四条 情况紧急,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依法向其所属的公安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当场实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在返回单位后立即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公安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第四十五条 为维护社会秩序,人民警察对有违法嫌疑的人员,经表明执法身份后,可以当场盘问、检查。对当场盘问、检查后,不能排除其违法嫌疑,依法可以适用继续盘问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公安派出所负责人批准,对其继续盘问。对违反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依法适用继续盘问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

继续盘问的时限一般为十二小时;对在十二小时以内确实难以证实或者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的,可以延长至二十四小时;对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且在二十四小时以内仍不能证实或者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的,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

第五十五条 对被传唤的违法嫌疑人,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案情复杂,违法行为依法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违法嫌疑人。

第五十一条对发现或者受理的案件暂时无法确定为刑事案件或者行政案件的,可以按照行政案件的程序办理。在办理过程中,认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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