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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禁止寄递物品】禁止寄递物品有哪些

行政论文 时间:2022-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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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香烟不能超过两条,血液制品不能寄递……企业违规最高可能面临50万元罚款!

近日,国家邮政局等部门联合发布《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我国首次明确禁止寄递物品的概念内涵。

19日,国家邮政局召开2017年第一季度新闻发布会,对日前与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联合发布的《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进行了解读。

比照2007版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规定》不仅仅局限于对原有制度的调整完善,而是主动适应新形势下寄递渠道安全监管工作需要,在总结近年来工作经验和先进做法的基础上,形成的一项规定更加全面、内容更加丰富、操作性和指导性更强的全新的禁止寄递物品管理制度。

首次明确禁寄物品概念内涵

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安全监管处处长夏新东表示,新规充分考虑寄递渠道安全管理的属性特点,对禁寄物品范围进行了较为清晰的界定,具体为:

一、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各类物品;

二、危及寄递安全的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毒害性、感染性、放射性等各类物品;

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禁止寄递的其他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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