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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连犯和吸收犯的区别】简述牵连犯的定义以及牵连关系的判断

刑法论文 时间:2022-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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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内容:牵连犯指的是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其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态。其具体指的是什么下面由小编为您整理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牵连犯,是指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其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态。其构成特征是:

1.牵连犯是以实施一个犯罪为目的。

2.牵连犯必须具有两个以上的。

3.牵连犯的数个行为之间必须具有牵连关系。

4.牵连犯的数个行为必须触犯不同罪名。

我国刑法理论通行的观点主张,对于牵连犯,应按法定刑最重的一罪从重处罚,而不实行数罪并罚。但是,在我国刑法中,也有对牵连犯实行并罚的立法规定。

牵连关系的判断:主观上其数行为须具有犯罪目的同一性;在客观上存在目的行为与方法或手段行为的牵连或者原因行为与结果行为的牵连。 其中一个罪的社会危害性体现在另一个罪上。

典型例子:如为了诈骗而伪造有关证件、印章,司法工作人员在收受贿赂后枉法裁判等。

处理原则:

A、一般情况下“从一重罪处断”这是牵连犯处断的基本准则,尤其是法无明确规定的情形,都应如此;

B、特殊情形下这是牵连犯处断的例外,但也常是考试的重点所在,具有牵连关系的两行为依法应当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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