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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公积金贷款政策】郑州市公积金贷款的流程是什么

行政论文 时间:2023-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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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网友的需求,下面总结一下郑州市公积金贷款的流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免除大家一些寻找的苦恼。

贷款对象

凡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职工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为住房买受人且为正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贷款条件

1、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

2、已支付规定比例首付款,首付款+贷款金额=房产总价,且房款未付清;

3、借款人开立缴存账户后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近期未缴不超过4个月;

4、家庭收入稳定,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方式;

6、借款人及配偶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数额较大的债务。

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一)贷款额度

1、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所购房产为期房的,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70%;所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60%。

2、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含二手房、转按揭)的,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40%;暂不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3、转按揭贷款额度按不超过原购房总价的70%且房产评估总价的60%,以及不超过商业贷款本金余额限定;

4、在市区内贷款的,借款人单方缴存状况符合郑州市级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单笔最高贷款金额不超过35万元,夫妻双方缴存状况同时符合郑州市级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45万元。在上街分中心、各县(市)管理部贷款的,最高贷款限额统一为30万元。

5、具体贷款额度依上述规定综合借款人年龄、家庭收入等情况认定。

注:家庭已有住房包括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和新购房所在地本人及配偶(含共同购房人)名下拥有所有权的住房,并依据郑州市住房信息联网查询单或房管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认定 。

(二)贷款期限

1、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

2、购买15年以上二手房时,贷款年限+房龄≤30年;

3、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有高级职称的可在最长贷款期限内延长5年)。

(三)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国家调整利率时,已放款的当年不调整利率,于次年1月1日起执行最新利率。已签订贷款合同未放款的,放款时直接执行最新利率。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特殊行业缴存职工的贷款利率同时按合同约定规则调整。

贷款程序

1、排号办理贷款手续(期房)或认定贷款资格(二手房、转按揭);

2、借款人与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抵押手续;

3、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据、委托扣款协议;

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5、担保公司通知借款人领取《委托贷款合同》、《抵押合同》。

注:贷款办理需要借款人、配偶、共有人(如果有)同时到场。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的,出具公证委托书。

提前还款

正常还款满一年后,无未还逾期时,借款人可提前全部或部分偿还剩余贷款本金。每月6-10日的工作日办理该业务(节假日顺延)。部分还款时,每次提前偿还本金额须大于1万元,同时申请缩期的,提前偿还本金额须达到贷款余额的40%以上。贷款当月正常还款日不办理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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