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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物拍卖管理办法]公物拍卖的范围

行政论文 时间:2019-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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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物拍卖的范围



1、国家行政机关应当委托拍卖的公物的范围



(1)罚没物品。



(2)充抵税款的物品。



(3)罚款的物品。



(4)其他物品。



2、人民法院没收物品拍卖的范围



(1)人民法院依法没收的物品。



(2)充抵罚金、罚款的物品。



(3)无法返还的物品。

本文来源:http://www.ynkwsw.com/lunwen/495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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