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法律知识网!

货物运输企业 增值税_货物运输发票增值税抵扣问题

其他文章 时间:2019-12-23

【www.ynkwsw.com--其他文章】

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货物运输发票抵扣增值税问题,很多文章已经有过详细的论述。今年来,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加强了对四小票抵扣增值税的管理,其中对于货物运输发票的增值税抵扣,特别是公路、内河货物运输发票的增值税抵扣出台了一些新的措施和政策,值得大家关注。为使大家更好的掌握好货物运输发票增值税抵扣问题,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我们将详细分析一下货物运输发票增值税抵扣的相关政策和实务问题。下面,小编为你解答。

一、货物运输发票增值税抵扣的相关政策规定

1.基本政策。经国务院批准,从1998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或销售应税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金额,依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但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计算扣除。纳税人购买或销售免税货物所发生的运输费用,不得计算进行税扣除。(货运发票增值税的扣除率在1998年7月1日之前是10%,相关政策依据见财税[1994]60、财税[1994]12、财税[1998]114)

自2005年4月1日,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企业购进或销售固定资产支付的运输费用准予抵扣(国税函[2005]332)。

自2007年7月1日,中部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企业为固定资产支付的运输费用,自2007年7月1日后取得交通运输发票的,准予抵扣进项税。(财税[2007]75)

[实务问题]:对于货运发票抵扣我们一般的表述是一般纳税人在外购和销售货物和提供应税劳务时所支付的运输费,实务中有这么一种情况,部分大型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将外购的材料运抵入库后,需要将材料从材料仓库运输到生产地点,对这部分发生在厂区内的运输费用,取得了运输发票能否抵扣增值税是存在争议的。因为,大家普遍认为,对于这部分发生在厂区内的运费不是在材料的外购或销售环节,不符合规定。但是,这一争议自2005年11月28日后就不存在争议了。这里我们要特别提出以下的政策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文第7条第二款规定:一般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允许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因此,只要运输费用是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都允许计算抵扣进项税。尽管在总局后来关于运费发票抵扣增值税的表述中还是提外购或销售货物环节,但财税[2005]165号文提出的这一原则还是执行的。

2.准予抵扣的运输发票及费用。

①准予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的运输发票准予计算增值税进项税扣除的货运发票的种类。根据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和销售货物(固定资产除外,当然特别地区可以)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准予抵扣的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是指国营铁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以及从事货物运输的非国有运输单位开具的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货票。准予计算进项税额扣除的货运发票种类,不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货运定额发票。(国税函发[1995]288)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不幸遇到一些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录进行法律咨询,我们有许多专业的律师可以为你服务,并且,还支持线上指定地区筛选律师,又有相关律师的详细资料。

本文来源:http://www.ynkwsw.com/lunwen/50016.html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