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ynkwsw.com--民事诉讼法律文书】
网友提问:律师你好,我是河南新乡的,我和老婆结婚多年都没有孩子,现在想收养一个,想咨询下收养登记手续是怎样的?
新乡律师解答:
收养是确立养父母子女身份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属于不可代理的民事行为,收养关系当事人不得委托他人办理收养登记手续,因此,《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4条第1款规定;“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要求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便于收养登记机关调查、核实当事人的情况,防止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现象的发生;同时也可以了解收养关系当事人的真实的意思,了解收养人收养的目的和动机,保护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收养子女或者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一、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二、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三、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组织作监护人的,在该组织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四、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者继母收养继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五、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
对于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原则上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目的是保护被收养人的利益,维护家庭的稳定。因为收养关系成立后,被收养人就要与收养人共同生活,如果作为家庭主要成员的夫妻,在收养问题上意见不一致,将影响被收养人的健康成长,同时也影响家庭的和睦、稳定。为了考察夫妻共同收养中收养人的意见是否一致,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是必要的。如果收养人有正当理由,也允许夫妻一方到,改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不能亲自前往的一方,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为了保证委托的真实性,要求委托书还要经过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因此,《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4条第2款规定;“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
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时,收养人、送养人要求互不见面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关于收养人、送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的原则,收养人、送养人可以不同时到场。
点赞 分享 反馈 新浪微博 微信扫一扫反馈
内容有误 未解决问题 法条过时 内容过时 排版错乱 其他错误更多收养热门文章
遗嘱可以规定继承人的年龄吗
婚姻家庭2019/4/8 18:59:00更新一般在签署遗嘱的时候是根据被继承人的意愿来进行签署的签署的遗嘱,一定要是合法进行签署的才能够生效,那么遗嘱是否可以规定继承人的年龄?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
打老婆一巴掌算家庭暴力吗
婚姻家庭2019/4/8 18:38:00更新夫妻之间吵架是很正常的,但是如果升级为打架的话就比较严重了,还有可能会构成家暴,如果打老婆一巴掌是否算作家庭暴力呢?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
收养后还可以有继承权吗
婚姻家庭2019/4/8 18:35:00更新有很多夫妻如果没有生育能力,但是又很想要一个孩子的话是可以领养一个孩子的领养孩子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果已经收养了孩子那么这个孩子是否具有继承权?为了帮助大家更...
农民工社保养老保险可以继承吗
婚姻家庭2019/4/8 18:32:00更新我们购买了社保之后就会有相应的养老金,这需要购买者在退休之后才能进行领取。那么对于养老金是否能进行继承这需要大家做好相关的了解,才能清楚在法律上的规定。大家可以...
起诉离婚告小三小三必须要到场吗
婚姻家庭2019/4/8 18:05:00更新妻子起诉离婚的时候觉得婚姻的破裂跟小三的参与有关的,于是就会打算也将小三给告上法庭,让小三也能够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在起诉离婚开庭审理了之后,发现小三并没有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