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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什么梗】在什么情况下,我可以打刑事附带民事官司

民事诉讼法律文书 时间:202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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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那么具体是怎么样的情况?下文为大家详细介绍,欢迎阅读。

有下列情形可以打附带民事官司:

●当您受到犯罪侵害导致身体受伤时,可以打刑事附带民事官司。

●当您的近亲属因受到犯罪侵害而死亡,作为法定继承人,您可以打刑事附带民事官司。

●当您的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造成了物质损失,可以打刑事附带民事官司。

特别提示:在刑事附带民事官司中,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规定》

第一条 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二条 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第五条 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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