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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听的女宝宝名字_女孩被父亲殴打身亡,学校物业未举报有责任吗

仲裁法律相关文书 时间:202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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伸出援手是一句简单的话,但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尤其是牵涉到家事一类的。学校物业明知女孩被殴打未及时举报,孩子终被殴打身亡。下面和小编一起来了解女孩被父亲殴打身亡,学校物业未举报有责任吗的相关信息。

案情简介:

4月4日,清明节,汉中11岁女孩雯雯(化名)走了。5日凌晨,大批民警来到雯雯位于汉中市汉台区民乐花苑的家中,邻居们这才得知,生前屡遭家暴的雯雯在被父母送医后死亡。邻居们痛心之余,纷纷叹息,“我们都想帮她,可最后还是没能帮到她。”

律师说法:

相关机构发现家暴应报案 未报案致严重后果将被追责

近一年多时间里,邻居、小区物业、老师和学校,对于雯雯的遭遇,都曾对其父母进行过劝说,却未果。雯雯就读的青龙观小学的王校长说,因为是家长“教育问题”,虽然多次发现雯雯脸上身上有伤,学校从未报过警。

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反家庭暴力法》,明确了家庭暴力的性质和法律责任,让清官难断的“家务事”有法可依,如果有关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发现雯雯遭遇家庭暴力后依法作为,很可能阻止悲剧的发生。

《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四条 下列机构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年老、残疾、重病等原因无法报案的人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一)救助管理机构、社会福利机构;

(二)中小学校、幼儿园;

(三)医疗机构。

第三十九条 救助管理机构、社会福利机构、中小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未依照第十四条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条 负有反家庭暴力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泄露隐私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反家暴法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而未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反家暴法还明确,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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