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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中止和中断的区别|诉讼中止过程车辆保全中止吗

民事诉讼法律文书 时间:2022-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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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践中,在诉讼过程中,为防止当事人转移财产的,可以申请诉讼保全。如果诉讼中出现中止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中止审理。对于这个问题,那么接下来,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的资料和各位朋友一起来了解了解关于诉讼中止过程车辆保全中止吗。

诉讼中止过程车辆保全中止吗

诉讼中止并不会导致保全中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第一百零四条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五条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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