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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唤和拘传的区别|拘传的执行方式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律文书 时间:2023-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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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之前的介绍当中,我们可以知道,刑事当中的拘传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往往是针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而采取的。那么拘传的执行方式有哪些?小编为您总结了相关知识,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拘传的执行机关是哪个

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拘传是我国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体系中强制力最轻的一种,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均有权决定适用。但是司法实践中拘传执行者是公安机关。

人民检察院拘传的程序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拘传的程序把握以下几点:

1.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拘传措施,应当由检察长批准,并签发拘传证。

2.执行拘传可以由检察人员或者司法警察进行,但执行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3.拘传时,应当查明犯罪嫌疑人的姓名、年龄、住址等基本情况,向被拘传人出示拘传证。

4.对抗拒拘传的,可以使用戒具,强制到案。

5.拘传应当在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进行。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单位、户籍地与居住地不在同一市、县的,拘传应当在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单位所在的市、县进行;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在犯罪嫌疑人户籍地或者居住地所在的市、县内进行。

拘传应当由两人以上的执行人员执行。拘传时,应当向被拘传人出示拘传证,对抗拒拘传的,可以使用戒具,强制到案。

小编提醒您,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都是可以决定采取刑事拘传措施的,但实际的执行机关只能是公安机关。以上就是为您总结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优秀的法律咨询平台,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进入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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