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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回头看的感想】事故后“回头看”最该看什么?

民事诉讼法律文书 时间:2019-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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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11·24”油气加注站爆炸原因已查明是施工方违章作业。 事故发生后,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管局立即召开现场会,要求全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单位以这起事故为教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做好“回头看”再检查。(11月27日解放日报)


    亡了羊要补牢,现场会当然要开,“回头看”当然要看,而且必须雷厉风行。然而“回头看”最应看什么,更值得一议。油气加注站爆炸,当然是突发事故,然而本不该发的事故,为什么又会突发?这个问题,才是“回头看”真正要看清的。


    当隐患犹如一只火药桶的时候,任何一点火星都足以使其爆炸,不发生事故那只能叫侥幸,而发生则是必然的,即使今天没发生,说不定明天就发生,,躲得了初一躲不了十五,想躲也躲不过。这种偶然中体现的必然,其实也几乎是许多事故的共同规律。


    统计数字显示,我国一年中因各种突发事件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6500多亿元。而 6500亿元的损失中,属于天灾造成的却只有上千亿元。换言之,6500亿元损失中大部乃是人祸所致。财富化为泡影,让人痛心疾首,更何况还有无价的生命。所谓突发事件,有多少本可不发?比如上海这个油气加注站,如果不是违章作业,这突发事件还能发生吗?可惜我们总是出事之后才如梦方醒。


    坊间有议论:不出事就没事,出了事才有事,这话讲得一针见血。每有事故发生,总有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的说法。这个说法当然没有错。但是我们又不能不面对这样一个严酷的事实:为什么总在“引以为戒”,却仍是事故不断?安全措施要健全、责任意识要强化、监督检查要到位……诸如此类的甲、乙、丙、丁确实一个都不能少,但是拿什么来保证少一个都不能?


    今天每个地方都制订了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不可无,但是应急仅为应急,不能避免人祸。本不该发的事故频频突发,其实已经揭示,机制的缺失恰正是最大的隐患。而所谓机制,又决不只是订几条规章,签几张责任状。如果说失去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那么缺失机制,必然成为事故的温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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