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法律知识网!

举证期限的规定_确定举证期限的方式

民事诉讼法律文书 时间:2019-11-07

【www.ynkwsw.com--民事诉讼法律文书】


根据《民事证据规则》第33条的规定,举证期限有两种确定方式:


1.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举证期限。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举证期限,有助于确保当事人对诉讼公正的信心,加强法院的权威和公信力。当然,当事人协商确定的举证期限,应当经过人民法院认可才能作为本案的举证期限。只有经过人民法院认可,当事人约定的举证期限在诉讼中才能具有拘束力。


2 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根据《民事证据规则》第33条的规定,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又依《民事证据规则》第33条、81条规定,该条不得少于30日的举证期限的规定不适用于简易程序。


本文来源:http://www.ynkwsw.com/wenshu/43007.html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