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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主任]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

其他法律相关文书 时间:2020-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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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江苏省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苏政办发[2005]12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江苏\",www.jiangsu.gov.cn)是我省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省政府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公开政务、提供服务的总平台,是各级政府与公众交流的总窗口。网站开通后,在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能、方便基层和群众办事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办好省政府门户网站,体现时代特征、江苏特色,现就加强内容保障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坚持为实现\"两个率先\"服务,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服务,为公众服务。要及时公布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地方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推进政务公开;增进政府与公众的交流,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充分发挥网站功能,积极开展网上公共服务。

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基本原则:

需求主导,注重实效。栏目设置和内容组织必须紧紧围绕政府工作中心任务,体现利用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体现为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的要求。

协同建设,资源共享。网站内容由省政府办公厅与各地、各部门共同保障,充分发挥地方和部门的积极性及各级网站的作用,促进我省政府网站体系建设和信息资源共享。

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及时发布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信息,确保信息权威、准确、全面,发挥网上政务公开主渠道的作用。

强化服务,便民利民。充分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整合信息资源和服务项目,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网上服务平台。

二、省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保障方式

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主要来源于省政府办公厅和各市政府网站、部门网站,采取网上抓取、信息报送、网站链接、栏目共建等方式保障。

(一)网上抓取。由省政府门户网站按照设定的地址,抓取各市政府网站、各部门网站公布的信息,发布到省政府门户网站的相应栏目。

(二)信息报送。各地、各部门通过电子邮件,及时将拟发布或更新的信息提交省政府门户网站供选用或更新。

(三)网站链接。包括主页链接和栏目链接。主页链接是将各市政府网站、各部门网站的主页与省政府门户网站直接链接;栏目链接是将各市政府网站、各部门网站的有关栏目与省政府门户网站的相应栏目进行链接。

(四)栏目共建。对于热点专题类栏目和内容相对独立的栏目,由省政府门户网站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合作共建,共同维护。

三、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的管理

省政府门户网站由江苏省人民政府主办,省政府办公厅负责网站的建设规划、内容保障协调和信息更新维护的督促检查等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参与省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各市政府、各部门办公室(厅)负责向省政府门户网站提供信息并负责审核把关。各地、各部门办公室(厅)应明确一名负责人作为责任人,并指定专人作为联系人。

四、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的措施

(一)各市政府网站、各部门网站应按照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方案的要求,充实网站内容,确保内容保障到位;要及时更新信息,不断提高信息和服务质量,做好省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支撑工作。

(二)市政府网站、部门网站要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建立适应网上互动应用要求的\"受理-办理-反馈\"工作机制,分级管理,严格把关。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严格防止涉密信息上网。

(三)各市政府网站、各部门网站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网站安全可靠运行。

本文来源:http://www.ynkwsw.com/wenshu/667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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