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法律知识网!

[旅游团报名]赴美旅游团遇车祸 损害赔偿应适用美法律?

其他法律相关文书 时间:2020-09-29

【www.ynkwsw.com--其他法律相关文书】


一辆载有中国游客的旅游车在当地时间1月30日下午4时06分(北京时间31日早上7时06分),在美国亚利桑那州发生车祸,造成6名中国游客死亡、9名中国游客受伤。国人在为同胞遭遇不幸感到揪心的同时,最大的疑问就是伤亡的游客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系副教授陈晶今天向记者表示,这起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应该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即美国亚利桑那州当地的法律。


“由于这起交通事故发生在美国,属于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应该由国际私法来调整。”陈晶告诉记者,世界大多数国家对于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一般适用侵权行为地法,这是“场所支配行为”原则在侵权领域的体现。我国民法通则第146条规定,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


与此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7条规定,侵权行为地的法律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法律和侵权结果发生地法律。如果两者不一致时,人民法院可以选择适用。


“在这起交通事故中,由于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均为美国亚利桑那州,因此,涉及到侵权行为是否构成,损害赔偿的数额及计算方法、赔偿的原则、标准和限额等问题,都应该适用美国亚利桑那州的法律。”陈晶表示,实际上,适用美国亚利桑那州的法律对受害者来讲,能够获得更多的赔偿,因为发达国家交通事故赔偿的数额普遍比国内赔偿的数额高。


对于受害者在出境之前已经购买了人身意外损害险的情形,陈晶认为,两者赔偿并不冲突,对于交通事故的受害者来讲,也是对其人身伤害的一种赔偿。


另悉,2月1日下午,太平洋寿险上海分公司已经为沪杭赴美旅游团特大交通事故中意外身故的6名游客赔付185万元的保险金。

本文来源:http://www.ynkwsw.com/wenshu/81256.html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