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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为什么做某事|政府为什么需要成都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 时间:2021-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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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律师解说:

(成都律师事务所)建设法治政府的目的之一,在于解决行政机关的作风和效能问题。把机关的作风和效能放在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更有助于行政行为的规范和完善。正因为行政机关机制目前存在问题,所以仅凭行政机关的力量,是难以化解社会矛盾的,更不可能从根本上预防社会矛盾。因此,法治政府建设还需要依靠社会其他力量,特别是律师的力量。律师可以用法律的基本准则和公平正义的理念,去影响行政权力的行使,解决行政机关与民众的矛盾,从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进程。

林敢(广西国海律师事务所):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推进,西部地区政府行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西部地区政府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西部律师获得了为政府提供更大程度、更高层次法律服务的机会,同时也面临着不少束缚,亟待律师在实践过程中摸索、破解。如西部律师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多为一种倡导行为,并无制度保障;政府对律师作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律师服务缺乏政府财政资金保障;律师整体素质不能完全符合政府所需的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的要求。

罗岸伟(江苏岸庆律师事务所):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了“到2020年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目标,这当然令人欢欣鼓舞,但是这一目标并不会期满自动实现。中国的涉法国情是,国家没有法治传统,领导干部普遍缺乏法律思维,法治政府建设的制度及工作机制缺失,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目前层次低、作用小,律师普遍游离于政府体制之外。因此,实现法治目标,建立刚性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是不可或缺的,所谓刚性是指必须全建立、必须全覆盖、必须真运转、必须有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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