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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拘役期限_拘役的期限是多久

劳动纠纷 时间:2021-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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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一般是指所犯罪行较轻,但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那么,拘役的期限是多久呢?下面就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

拘役的期限是多久

根据刑法第 42 条和第 69 条的有关规定,拘役的期限为 1 个月以上 6 个月以下。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 1 日折抵刑期 1 日。

根据刑法第 69 条规定,数罪并罚拘役不超过 1 年。

刑法第六十九条 【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拘役的执行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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