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法律知识网!

农村宅基地买卖_广州市农村宅基地可否用于买卖

继承 时间:2022-07-02

【www.ynkwsw.com--继承】

广州,简称“穗”,古称任嚣城、楚庭、番禺,是广东省省会、副省级市、国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可是关于广州市的农村宅基地是否可以进行买卖?

《物权法》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根据我国《物权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的指导》规定,我国农村宅基地的买卖是被允许的,但又有诸多的限制条件。具体的买卖效力如下: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之一,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本文来源:http://www.ynkwsw.com/zhuanti/194583.html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