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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人员管理办法|公司企业人员受贿该怎样处理

经济犯罪 时间:2023-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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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有很多的大大小小的企业,还有很多的公司,不管是国有的还是私营的,都需要按照相对应的法律来进行日常的经济活动,当然在日常活动中也有不少的受贿的情况出现。接下来,小编带您一起学习学习公司企业人员受贿该怎样处理:

一、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

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07年11月5日联合公布刑法确定罪名补充规定,补充、修改了刑法罪名。规定包括取消“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罪名,由“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替代等内容。调整后的新罪名于2007年11月6日起施行。 《补充规定》称,取消“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罪名,由“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替代。“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替代了“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

本罪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它不仅侵犯了公司、企业的正常管理活动,也因其产生的不正当行为有碍公平竞争原则,使社会经济的正常秩序受到干扰,随着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各种类型的公司雨后春笋般地产生,伴随着的是公司、企业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在各种经济往来中,大肆索取或收受贿赂的情况,如购买原料、产品收受回扣等等也越来越多。由于这些人员身份不一,不同于传统受贿罪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因而完全适用本法第385、386条的规定容易造成对国家工作人员打击不力或者是对公司、企业的职工打击过滥的现象。所以,本条针对当前公司、企业职员贿赂犯罪日益严重的形势,设立了本罪,对贿赂犯罪的主体做出了修改,对这种类型的犯罪惩治更加协调和合理。

二、公司企业人员受贿该怎样处理:

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量刑标准: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1.【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2.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以1万元以上为标准;“数额巨大”,以10万元以上为标准。

三、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量刑标准的犯罪构成要件:

1、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主体是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这里所说的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包括公司、企业的董事、监事、经理、会计及其他行政人员、业务人员和一般工作人员。

2、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它不仅侵犯了公司、企业的正常管理活动,也因其产生的不正当行为有碍公平竞争原则,使社会经济的正常秩序受到干扰

3、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主观万面必须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4、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的行为,或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详续费的行为。

综上所述,公司企业人员受贿是会受到一定得处罚的,这个处罚根据受贿的金额大小以及一些其他的因素决定,数额较大的,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的,就可以处以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希望我的回答能够解决您的问题,如有疑问,欢迎到进行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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