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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案件法院诉讼时效】财产案件法院诉讼受理费速算表(2007年4月1日施行)

法律顾问 时间:2019-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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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案件法院诉讼受理费标准(速算表)(2007年4月1日施行)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x2.5%-200元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诉讼标的额x2%+300元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诉讼标的额x1.5%+1300元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诉讼标的额x1%+3800元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诉讼标的额x0.9%+4800元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诉讼标的额x0.8%+6800元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诉讼标的额x0.7%+11800元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x0.6%+21800元


10.超过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x0.5%+41800元


 


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执行费(速算表)


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50万元:执行金额x1.5%-100元


3、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执行金额x1%+2400元


4、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执行金额x0.5%+27400元


       5、超过1000万元:执行金额x0.1%+67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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