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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工伤赔偿标准2018】深圳市2007年工伤赔偿法定最低标准(一至四级)

工伤赔偿 时间:2019-08-12

【www.ynkwsw.com--工伤赔偿】

深圳市2007工伤赔偿法定最低标准(一至四级)


(深圳陈伟律师  手机:13715219058


四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756元/月×18个月=31608元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756元/月×12个月=21072元


月伤残津贴: 1756元/月×75%=1317元


一次性伤残津贴: 1756元/月×75%×12个月×10年=158040元


月护理费:2926元/月×30%=877.8元


一次性护理费: 2926元/月×30%×12个月×10年=105336元


安家费: 2926元/月×6个月=17556元


合计(一次性支付):333612元


三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756元/月×20个月=35120元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756元/月×13个月=22828元


月伤残津贴: 1756元/月×80%=1404.8元


一次性伤残津贴: 1756元/月×80%×12个月×10年=168576元


月护理费:2926元/月×40%=1170.4元


一次性护理费: 2926元/月×40%×12个月×10年=140448元


安家费: 2926元/月×6个月=17556元


合计(一次性支付):384528元


二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756元/月×22个月=38632元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756元/月×14个月=24584元


月伤残津贴: 1756元/月×85%=1492.6元


一次性伤残津贴: 1756元/月×85%×12个月×10年=179112元


月护理费:2926元/月×50%=1463元


一次性护理费: 2926元/月×50%×12个月×10年=175560元


安家费: 2926元/月×6个月=17556元


合计(一次性支付):435444元


一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756元/月×24个月=42144元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756元/月×15个月=26340元


月伤残津贴: 1756元/月×90%=1580.4元


一次性伤残津贴: 1756元/月×90%×12个月×10年=189648元


月护理费:2926元/月×60%=1756元


一次性护理费: 2926元/月×60%×12个月×10年=210672元


安家费: 2926元/月×6个月=17556元


合计(一次性支付):486360元



注:适用于

2007年

7月1日至

2008年

6月30日期间发生的工伤。



以上标准是依深圳市统计局的《深圳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的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35107元即月平均工资2926元的标准,和《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工资高于深圳市2006年度社会(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2926元的300%的,按照2926元的300%即8778元/月计算;工伤职工工资低于深圳市2006年度社会(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2926元的60%的,按照2926元的60%计算。2926元/月×60%=1756元/月。




2007年7月1日

本文来源:http://www.ynkwsw.com/zhuanti/319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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