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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假买假是否属于消费者】消费者知假买假仍可以获得双倍赔偿

消费权益 时间:2019-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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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知假买假仍可以获得双倍赔偿 消费者知假买假仍可以获得双倍赔偿
郑州市路先生来电咨询:
我在商店里看到有的食品过期了但仍在销售,我为了获得双倍的赔偿故意去购买。请问,我这样做可以吗?

答:你的这种行为是针对假冒、伪劣或过期的商品,为获得加倍赔偿而购买,不具有不法性,而是具有社会公益性的行为。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以个人力量对损害消费者合法利益的行为予以社会监督和打击,是法律所鼓励和提倡的。因此,知假买假的人也属于消费者,你可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而获得双倍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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