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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死亡赔偿标准2018]非工伤死亡赔偿问题

工伤赔偿 时间:2019-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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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因工死亡,或者职业病死亡,该享受工亡待遇。这个由《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参加了工伤保险的主要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按照不低于工伤保险的待遇支付。



但是,职工在职期间,如果是非因工死亡或病亡,能享受什么待遇呢?答案是肯定的。



企业职工非因工死亡应享受以下待遇:



1.丧葬费



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山东省标准调整为1000元)



2.一次性救济金



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3.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



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符合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按企业所在地调整为5类:180元、170元、150元、140元、130元。(临沂三区为180元,其他九县为150元)



(一)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职工遗属的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



(二)职工遗属为孤寡一人者,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10%。



(三)兼有(一)、(二)项情况的,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30%。

本文来源:http://www.ynkwsw.com/zhuanti/354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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