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法律知识网!

浙江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_土地使用权是否为破产财产?

土地纠纷 时间:2019-12-06

【www.ynkwsw.com--土地纠纷】

【关键字】土地使用权 破产财产

【案情简介】

1995年6月,某服装集团公司与某对外贸易公司及某省外贸纺织品进出口公司三方共同出资成立了某制衣有限公司。2003年3月,制衣有限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还债,法院依法立案受理,并组成了破产清算组。在清算的过程中发现,服装集团公司用以出资的土地使用权为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

【争议焦点】

对是否应将该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列入破产财产,存在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不应将该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列入破产财产。理由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及《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破产企业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属于破产财产,在企业破产时,有关人民政府可予以收回,并依法处置。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等问题的批复》,破产企业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属于破产财产。因此,制衣有限公司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不属于破产财产,可由出资人收回;出资人服装集团公司对制衣有限公司的出资(土地使用权,作价300万元)视为出资不到位,不到位的部分为制衣有限公司的破产债权,由破产清算组负责向出资人清收。

第二种意见认为:应将该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列入破产财产。理由是:我国土地管理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公司法均未规定不可以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对外出资设立新的公司。因此,服装集团公司以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并未违反法律规定,且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已为制衣有限公司办理了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证。三股东在设立制衣有限公司的过程中并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地方。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资,三股东的出资均已到位,制衣有限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成立,制衣有限公司的资产具有公示的效力,破产企业的债权人有理由相信该土地使用权为制衣有限公司所享有。如果以该土地使用权为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为由,由出资人收回,不列入破产财产,将对债权人不公平。

【法理评析】

2003年4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等问题的批复》第2条规定:“企业对其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处分权,以该土地使用权为标的物设定抵押,除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外,还应经具有审批权限的人民政府或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否则,应认定无效。如果企业对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时,履行了法定的审批手续,并依法办理了抵押登记,应认定抵押有效。”照此推理,只要履行了法定手续并经具有审批权限的人民政府或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在以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对外出资成立的公司破产时,该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也可列入破产财产。法律不禁止以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设立公司,制衣有限公司在设立的过程中又无任何违法之处,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又为制衣有限公司办理了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证。

因此,服装集团公司以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设立制衣有限公司的行为是履行了法定手续并经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同意的。该批复第2条同时又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抵押权人只有在以抵押标的物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缴纳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项后,对剩余部分方可享有优先受偿权。”照此,如果仅是因为该土地使用权未缴纳土地出让金而导致无权处分,那么可由破产清算组以该土地使用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缴纳相当于该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项,剩余部分按破产财产进行分配。这样,既可维护债权人的利益不受侵犯,又可保证国家的利益不受损失。

如果将该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由出资人收回,不列入破产财产,视出资人服装集团公司出资不到位,将该部分出资列为破产企业的破产债权,由清算组负责向出资人清收(是否能完全清收到还是个未知数),那么破产程序对债权人的保护将变得相当脆弱。

点赞 分享 反馈 新浪微博 微信扫一扫

反馈

内容有误 未解决问题 法条过时 内容过时 排版错乱 其他错误

更多农村土地热门文章

    农村危房改造补偿国家是怎么规定的

    土地纠纷2019/1/16 12:12:00更新

    危房改造是我国政府推出的一项民生工程,危房改造是指对危险的房屋进行修缮的工程,危房改造是有一定财政补贴的,由国家财政部拨款,那么农村危房改造补偿国家是如何规定的...

    遇到“未批先占”该如何维权

    土地纠纷2018/11/13 14:37:00更新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土地进行征收的时候,被征收方需要向相关的行政机关申请征收,征收土地获得批准后,才能实施征收方案,那么遇到“未批先占”应该该怎样进行维...

    少批多占,未批先占违法吗,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土地纠纷2018/11/12 16:33:00更新

    提起诉讼是解决纠纷的重要途径,而诉讼可分为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等,而提起民事诉讼是需要交纳一定诉讼费用的,由起诉人预先交纳,那么打官司是不是由败诉方支付...

    空挂户能享受户口所在地的拆迁安置

    土地纠纷2018/11/7 8:56:00更新

    在现实生活中空挂户是比较多的,空挂户是指将户籍落户在该地后,长期不在落户地生活的情形,而房屋拆迁是经常发生的,那么空挂户能不能享受户口所在地的拆迁安置补偿?下面...

    安置房可以贷款吗

    土地纠纷2018/9/28 13:41:00更新

    如果自己家农村的房子被政府部门拆迁了的话,那会一般会赔偿安置房的,这个安置房现在一般都可以取得房产证了,那么可不可以用来贷款?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

    更多宅基地在线咨询

      帮助2740人用着户里的土地,每年交承包费,今年户里直接转给别人了,怎么办 帮助1864人我们村还没有土地确权,村委会说要按照现在分配的土地确权,是否有什么依据那旧土地证上的土地就不是我们的了? 帮助417人原来我与两户村民一同向土地所申请签批一块养殖场,并且上头已经同意并签署文件我们应该怎么维权呢? 帮助411人老百姓的土地补偿款 10年近千万 没有给 可以到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吗 帮助392人我是98年迁到盐都区中心镇的,当时就是亲戚家给了我二亩地,到二000三年村里给我签订了农村承包土地地我想维权行吗?

      农村土地法律聚焦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土地流转

      • 农村宅基地

        农村土地热门文章

        • 吴川土地开垦区内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从事生产审查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吴川土地开垦区内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从事生产审查(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天津宁河农业机械的安全检验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天津宁河农业机械的安全检验(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热点推荐:征收土地增值税有哪些规定

          土地增值税是对土地的使用权在流转的过程的增值行为征税的的一种赋税。我国实行的是国有土...

          土地转让办理方法是怎样的

          转让方法:土地转让有两种方式:一是土地使用人将土地使用权有偿或无偿地转移给他人;二是...

          农村土地流转一般多少钱一亩

          农村土地流转一般多少钱一亩?土地流转价格会上涨吗?有补贴吗?怎么申请?这是很多农民在...

          在集体土地上建设房子需要哪些流程

          中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按土地权属的不同,我国将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土地法也规定...

          乐清自住房土地证办理流程和材料有哪些

          土地证是房屋必备的证件之一,我们经常听说买房的时候一定要两证俱全,这里的两证,除了大...

          清远清新区农业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植物检疫证书签发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清远清新区农业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植物检疫证书签发(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农村土地相关专题

          宅基地的使用 农村土地确权 农村宅基地继承事宜 土地承包合同可以签终生吗 宅基地过户流程 宅基地的相关政策 土地证和房产证名字不一样怎么办 农村土地流转新政策

          办事直通车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