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ynkwsw.com--工伤赔偿】
第一节 接报案和理赔受理
一、接到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报案后,应询问有关情况,并立即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涉及人员伤亡,或事故损失超过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或事故一方没有投保交强险的,应提醒事故当事人立即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二、保险人应对报案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录入业务系统统一管理。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索赔须知的方式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索赔须知必须通俗、易懂,并根据实际案情勾选以下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1)索赔申请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保险人身份证明,领取赔款人身份证明。
(2)事故证明材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或简易事故处理书,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或法院、仲裁机构的裁决书、调解书、判决书)。
(3)损失情况证明:车辆定损单,车辆修理发票,财产损失清单。
(4)人员费用证明:医院诊断证明,医疗费报销凭证,误工证明及收入情况证明,伤残鉴定书,死亡证明,被扶养人证明材料,户籍证明。
第二节 查勘和定损
一、事故各方机动车的保险人在接到客户报案后,有责方车辆的保险公司应进行查勘,对受害人的损失进行核定。无责方车辆涉及人员伤亡赔偿的,无责方保险公司也应进行查勘定损。
二、事故任何一方的估计损失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应提醒事故各方当事人依法进行责任划分。
三、事故涉及多方保险人,但存在一方或多方保险人未能进行查勘定损的案件,未能进行查勘定损的保险人,可委托其他保险人代为查勘定损;受委托方保险人可与委托方保险人协商收取一定费用。接受委托的保险人,应向委托方的被保险人提供查勘报告、事故/损失照片和由事故各方签字确认的损失情况确认书。
第三节 垫付和追偿
一、抢救费用垫付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垫付受害人的抢救费用。
(一)符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二)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垫付的通知书;
(三)受害人必须抢救,且抢救费用已经发生,抢救医院提供了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项目;
(四)不属于应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抢救费用。
点赞 分享 反馈 新浪微博 微信扫一扫反馈
内容有误 未解决问题 法条过时 内容过时 排版错乱 其他错误更多车辆购置税热门文章
闯红灯会被拍下处罚吗
交通事故2019/4/7 15:20:00更新在驾驶机动车的时候需要遵守相关的交通法规,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不过在实际中很多的驾驶员都有闯红灯的情况,那么对于闯红灯会被拍下处罚吗?这就需要我们做好相关的了...
交通事故逃逸如何认定扩大损失
交通事故2019/4/7 14:22:00更新很多的交通事故,其实都是由于没有按照交通规定来驾驶车辆造成的,如果自己造成的交通肇事行为还逃逸的话,应当如何进行认定行为?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
遮挡车牌的后果是什么
交通事故2019/4/7 14:01:00更新车辆拿到了车牌之后才能够上路行驶,每个车辆的车牌都是独一无二,需要挂在车辆前端、后边明显的地方,不得有遮挡车牌的情况。但是现实生活中却有不少车主为了某些事情而去...
67岁老人骑摩托车撞死人怎么办
交通事故2019/4/7 13:21:00更新在我国每年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是非常多的,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要对事故的责任进行认定,确定是否构成刑事犯罪,那么67岁老人骑摩托车撞死人如...
交通肇事什么情形可以不坐牢
交通事故2019/4/7 12:45:00更新交通肇事后车主都非常的害怕,也认定自己要因此而坐牢了。要是自己因为交通肇事而坐牢的话,自然前程、工作等等也是毁了的。在发生了交通肇事事故之后,许多肇事者也不想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