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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当时没有报警该怎么办]交通事故对方不赔偿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时间:2020-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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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时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得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那当发生交通事故对方不赔偿该怎么办?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法律咨询:

我骑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上,绿灯亮后一会正常驶向前,突然一辆从我左边驶过,将我撞倒,我的自行车倒地后还被燃油助力车挂着,事后交警过来了,将两辆车都拖到了事故处理中心.可是现在对方就是不肯出面处理该事,15天已经到了,我该怎么办?交警已经认定对方负全责,认定书已经写好了,请问:我能否把认定书拿回?如果拿回,是不是意味着交警就不处理了?还有,对方的车还在交警那,我有没有权利将他的车变卖,来充当我的医药费等?

律师解答:

1、认定书只是一种认定双方过错责任的证据,你可以拿回来。

2、拿回来以后,交警可以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或者双方不愿进行调解,你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对方,要求赔偿。

3、起诉的时候,你可以申请将对方的车进行财产保全,但你不能擅自变卖他的车,交警也不会将车交给你,车只是处于调查的需要暂扣而已,很快就会交还对方。

相关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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