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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三轮车和摩托车相撞责任划分】摩托车与三轮车相撞问题

交通事故 时间:2020-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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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Traffic Accident)”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得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

法律咨询:

07年10月9日天黑,我姨兄在骑摩托车正常行驶中与突然出现的没开车灯的农用三轮车相撞,没有通过交警处理,打算私了.我姨兄没有驾驶证,摩托车没有牌照,三轮车没有牌照,有驾驶证.双方因医疗费用产生纠纷,如果打官司的话估计会把责任如何分配?

律师解答:

双方均有过错,按照过错的程度承担责任。本案中,比较可能的是双方各承担一半的费用。

相关法律知识:

引发交通事故因素

一、客观因素

道路、气象等原因,也可引起事故发生。

二、车况不佳

车辆技术状况不良,尤其是制动系统、转向系统、前桥、后桥有故障,没有及时检查、维修。

三、疏忽大意

当事人由于心理或者生理方面的原因,没有正确观察和判断外界事物而造成精力分散、反应迟钝,表现为观望不周、措施不及或者不当。还有当事人依靠自己的主观想象判断事务或者过高估计自己的技术,过分自信,对前方、左右车辆、行人形态、道路情况等,未判断清楚就盲目通行。

四、操作失误

驾驶车辆的人员技术不熟练,经验不足,缺乏安全行车常识,未掌握复杂道路行车的特点,遇有突然情况惊慌失措,发生操作错误。

五、违反规定

当事人由于不按交通法规和其他交通安全规定行车或者走路,致使交通事故发生。如酒后开车、非驾驶人员开车、超速行驶、争道抢行、违章装载、超员、疲劳驾驶、行人不走人行横道等原因造成交通违法的交通事故。

本文来源:http://www.ynkwsw.com/zhuanti/975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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