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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发票罪案例】“开票公司”虚开发票案例

其它合同 时间:2024-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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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开县国税局查处了一起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案件,涉嫌虚开专票金额5485987.14元,税额932617.86元。税务人员从细微处着手,认真分析案情,仔细研究方法,在两户企业成立仅仅两个多月时,就及时发现并查处了企业的违法行为,没有给国家造成较大的损失,维护了正常的税收秩序,为进一步完善防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机制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疑问

300万元销售合同引起税官警觉

今年6月下旬,开县国税局城区一所在对开县斯尔特服饰制造有限公司和开县宏利服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两企业)的日常例行巡查中发现,两企业每月签订的销售合同金额达300万元,引起了开县国税局高度警觉:两个刚刚投产的企业,有这样的生产能力吗?为进一步了解企业实际的生产经营情况,开县国税局对两企业7个生产加工点的设备、生产工人数等基本情况进行了进一步核实,并结合其他同类企业的情况推算,发现企业每月的产值只有110万左右,远远低于其300万元的销售合同。同时,在核查中新的疑点不断出现:两企业的实际经营管理人均为香港人,而法定代表人为什么却是开县人?两企业的实际经营管理人同为香港人,同到开县设厂,办公室也租赁在同一处,他们和企业是何种关系?企业入账的设备台数(取得普通发票入账)与实际设备台数有很大出入,购进设备取得的发票到底是真是假?申请进入防伪税控系统时提供的合同是与一福建企业签订的,但双方后来为何并无业务往来,这又是为什么?

调查

税官深查细究撕开骗税面纱

面对种种疑问,为既营造宽松良好的发展环境、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又严格执法、捍卫国家利益,开县国税局提出了控制风险,严密监控,控制票量,认真调查的工作思路和要求,并从五个方面开展调查工作。一是进一步核实两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重点在启运货物时进行实地核查;二是请公安机关协助,对两企业的实际经营管理人许日东和黄天宝的身份进行核实;三是约谈两企业法定代表人姜某和王某,了解企业真实的组织构架及主要工作人员情况;四是向两企业原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地税务机关发出协查函,调查其购进业务的真实性;五是到两企业货物的销售地了解其业务往来情况。

对两公司的实际经营管理人身份核实的结果很快得以反馈:公安机关没有发现两位的出入境记录,但一时难以对他们的身份进行判断。8月10日,在对两企业货物的销售方四川遂宁一外贸公司外调中发现,虽然双方的合同签订、资金往来、货物交易等情况未发现什么破绽,但该公司也为2010年4月新办。8月11日,收到遂宁市国税局来函,要求对两企业销售业务的真实性进行核实。8月15日,收到两企业原材料购进地税务机关回函,称其购进业务真实,没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

按照函调管理的要求,开县国税局对两户企业的情况迅速开展核查,在约谈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姜某和王某时,两人均称在外地,但通过调查发现斯尔特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姜某并没有外出。8月20日,对姜某进行约谈。在约谈中,通过宣传政策、晓以利害关系,通过对其漏洞百出的解释步步紧逼,姜某终于吐露了真实情况,宏利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某是他的妻子,两个公司的实际出资人是许日东和黄天宝,另外一个股东倪贵他不认识,他和王某只是顶名,调查工作至此取得重大突破。

8月21日,通过对两企业7个生产点开展调查中核实,这些生产点一直都没有为两企业生产过产品,只是对外宣称是两企业的工厂,实际所做的只是向两企业提供工人名单,然后每月在两个公司造好的工资表、原材料和产品的出入库单上签字,真相逐渐浮出水面:两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真相

开票公司虚开发票骗取国家税款

在了解到两企业的实际情况后,开县国税局立即采取措施。8月21日,请公安局经侦大队提前介入,与两企业的实际经营管理人正面接触,8月21日晚将两企业的金税卡和专用发票收回。当8月22日与两位实际经营管理人联系作进一步调查时,发现两人已经走逃(由于两企业的实际经营管理人许日东和黄天宝身份的特殊性,在正式立案及两人的具体身份未明确以前,公安机关无法采取强制措施,作为只有行政执法权的税务部门,也无法采取进一步的强制措施)。根据案情,开县国税局迅即于8月23日上午冻结了两户企业的银行账户,按照规定及时将尚未报税的结存发票16份全部做了失控发票登记处理;并与企业的销货地税务机关遂宁国税局联系,及时将初步调查结果向他们做了通报,随后,将两户企业对遂宁外贸公司的所有开票情况向遂宁国税局发函进行了通报。8月24日,开县国税局稽查局正式对两户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立案。

据介绍,开县斯尔特服饰制造有限公司和开县宏利服饰制造有限公司均为三无企业(即开票公司):其股东和法人都是由人指定并冒充的;其公司构架、会计、出纳、保管员均为虚设,未正式上班;生产经营场地为用支付租金的方式联系已办证或尚待办证的小型个体加工点;所有的工资名册(包含行管人员和生产工人)、送货单、提货单、原料领用单等等均为杜撰,相关空白单据也是让其分厂的有关人虚构、签署;虽有购进原材料的发票入帐,但没有实际的生产经营行为,更不可能存在产品销售情况,其购进材料的真实性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

整个三无企业的成立仅用不到两月的时间就完成了,他们为开票公司极尽之能,坐享黄粱美梦,以图最终实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国家税款之目的,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在税务部门上下的配合下,在其他单位的协助下,在开县国税局的尽职尽责下,仅仅两个多月,两企业就露出马脚。目前,开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已对两户企业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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