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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扰民怎么办|楼上开公司扰民

其他法律相关文书 时间:2022-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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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小区只能用于居住,如果要开公司的,需要取得利害关系业主的同意,并且需要到房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有的未经许可就开公司,可能会打扰到其他居民。那么,楼上开公司扰民怎么办呢?今天,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果楼上开公司扰民的,相关的受害人可以与开公司的人协商,也可以请第三人进行调解,实在不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住宅可否用作商业用途

住宅是否可用于商业用途,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明确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由此可见,住宅商用并非为法律所禁止,而是符合一定的条件及程序就完全可用于商业用途。

住宅如何用作商业用途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住宅商用最起码应当符合两个条件,一是符合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约;二是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两个条件分别来说:

(一)符合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约

对于住宅商用的审批程序,并没有法律法规的专门性规定,但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的相关规定可知,建筑的住宅用途是经过规划审批的,必须遵守,如需改变,应经规划部门的审批同意。

另外,如果小区业主管理规约对于住宅商用有限制的,还应当遵守管理规约。

(二)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七十七条所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建筑区划内,本栋建筑物之外的业主,主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证明其房屋价值、生活质量受到或者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由此可见,业主不得随意改变住宅的居住用途,这是业主应当遵守的一个最基本的准则,也是业主必须承担的一项基本义务。如未能取得整栋楼全体业主的同意(哪怕只有一名业主不同意),则改变房屋用途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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