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法律知识网!

[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特征]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是如何的

合同法知识 时间:2023-08-13

【www.ynkwsw.com--合同法知识】

如果自己做了相应的法律行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当自己在合同订立的时候,有缔约过失行为的,是需要承担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的,需要赔偿对方当事人的损失。那么,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是如何的呢?下面,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是如何的

依合同法规定,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返还财产

即因缔约过失致使合同被法院依法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缔约过失方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全部返还给受损失一方。如果双方均已给付财产的,应由双方相互返还,剩余部分由缔约过失方再作返还。

二、折价补偿

在合同被确认元效或被撤销后,缔约过失方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已毁损、灭失而不能返还或因情势变迁已没有返还必要的,应对该财产按当时国家规定的价格或市场价格予以折价补偿,以弥补以方所遭受的损失。

三、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是缔约过失责任方式中适用最广的责任形式。当事人一方因缔约过失,不论是致使合同不成立或无效,还是被变更或被撤销,只要给对方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即应依法予以赔偿,以填补相对方的损失。所谓信赖利益的损失,是指元过错的当事人信赖合同有效成立,但因对方缔约过失,致使合同不成立、无效、被变更或被撤销而千百万的损失。赔偿损失这一责任方式,既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与返还财产或折价补偿合并适用。

四、各负其贵

即缔约双方如果都有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过错行为,致使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并均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法应由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的设置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信赖利益或者财产权益,因此其责任承担方式就是损害赔偿,包括信赖利益的损害赔偿和人身权益的损害赔偿。无论承担的方式如何,赔偿损失是其常用的方式。

如果你有其他疑问,可以向我们的律师进行咨询。

本文来源:http://www.ynkwsw.com/zhishi/274999.html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