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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际商事仲裁案例]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有效性的要件之协议内容2020-10-05

    仲裁协议的内容需符合合法性的要求,即仲裁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原则,特别是提交仲裁的争议事项依据有关国家的法律规定具有可仲裁性。仲裁作为一种带有私力性质的救济方式,从其发展的历史法律常识-国际公法-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国际争端非强制解决方法

  • 国际商事仲裁案例|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有效性要件之主体要求2020-10-05

    在机构仲裁的情况下,只有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约定的仲裁机构确实存在,或者至少可依常理推定其确实存在,该仲裁协议方才可能有效。之所以将对仲裁机构的确定视作有效仲裁协议的必备要件,是因为几乎所有的常设仲裁机法律常识-国际公法-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国际争端非强制解决方法

  • 国际商事仲裁案例|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有效性概述2020-10-05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是指当事人各方同意将他们之间的不确定的不论是契约性或菲契约性的法律关系已经发生的或可能发生的一切或某些争议提交仲裁的协议。一个有效的仲裁协议是仲裁得以进行以及仲裁裁决能够被承认与执行的法律常识-国际公法-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国际争端非强制解决方法

  • 【国际商事仲裁案例】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效力之仲裁庭认定2020-10-05

    一项有效的仲裁协议是仲裁庭取得管辖权的依据。因此,在仲裁程序中,如果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那么直接牵扯到仲裁庭是否享有对争议的管辖权。现代国际商事仲裁界普遍认为,仲裁庭有权对仲法律常识-国际公法-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国际争端非强制解决方法

  • 【国际商事仲裁案例】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有效性要件之协议的形式2020-10-05

    国际条约和各国立法一般都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纽约公约》和《示范法》均要求仲裁协议须为书面形式。《纽约公约》明确将其表述为“agreement in writing”,且第2条规定称,“‘书面协定’法律常识-国际公法-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国际争端非强制解决方法

  • [国际商事仲裁案例]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有效性的国内立法评析2020-10-05

    我国《仲裁法》第七章专门规定了涉外仲裁的相关问题,而根据第65条的规定,《仲裁法》第三章(第16—20条)有关仲裁协议有效性的规定当然适用于国际商事仲裁协议。同时,有关问题也可参照适用2006年9月8法律常识-国际公法-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国际争端非强制解决方法

  • 国际商事仲裁案例|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有效性的要件之主体要求2020-10-05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是国际商事交往中的双方当事人自愿把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将来可能发生的财产性权益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协议。只有满足相应的主体要件(意思表示与行为能力)和客体要件(形式要件与内容要求),方法律常识-国际公法-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国际争端非强制解决方法

  • [国际商事仲裁案例]香港国际商事仲裁规则2020-10-05

    在香港仲裁由仲裁条例规范(第341章)。该条例设立了调整本港及国际仲裁协议的两种分离的制度,即本港仲裁协议由条例规范,而国际仲裁协议则由UNCITRAL示范法第I至VII章规范。该仲裁条例包括以下六部法律常识-国际公法-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国际争端非强制解决方法

  • 国际商事仲裁案例|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生效要件2020-10-05

    要解决仲裁协议有效性的确定问题,首先应该了解何谓仲裁协议的生效。有效的仲裁协议必须具备齐备的要件,虽然国际上对于仲裁协议的要件没有统一的规范,但是理论上看,主要可分为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两类。1、仲裁法律常识-国际公法-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国际争端非强制解决方法

  • 【国际商事仲裁案例】确定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有效性与否的管辖权2020-10-05

    《仲裁法》第20条规定了确定仲裁协议效力的管辖权,“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做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做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做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做出裁决的,由人民法律常识-国际公法-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国际争端非强制解决方法

  • 【国际商事仲裁案例】国际商事仲裁是不是一种商业性的专业服务?2020-10-05

    仲裁是民间性的、独立的,那么仲裁是否也是商业性的?是否也是一种类似律师服务的专业服务?仲裁机构与争议当事人的关系是否也是服务提供者与顾客的关系?仲裁机构是否可以采取公司的体制和管理模式?这些问题的答案法律常识-国际公法-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国际争端非强制解决方法

  • 国际谈判案例|通过案例看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执行2020-10-05

    至此,人们难免对国际商事仲裁这一争议解决机制产生了一定疑问。但是经过深入分析,我们发现在影响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执行的诸多因素中,有以下两项非常重要:仲裁条款内容的设定与履行众所周知,仲裁是合同双方自愿法律常识-国际私法-国际私法类别-商事关系

  • 【不能尽兴】不能仅凭涉外仲裁条款未明确约定仲裁机构而认定无效——厦门中院2020-10-05

    本案要旨我国承认国际性的临时仲裁。在涉外仲裁合同或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的文字表达清楚,不会让人产生任何歧义,无需当事人补充约定就能推导出对双方之间的仲裁 案有管辖权的惟一仲裁机构的情况下,根据诚实信用原法律常识-国际公法-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国际争端非强制解决方法

  • [国际商事法庭]国际商事争议可仲裁性的异议2020-10-05

    国际商事仲裁只适宜于一定特性的争议,这是各国仲裁法及相关国际立法都认可的原则,也就是说,对当事人约定提交仲裁的争议,并不见得都可以由仲裁员行使实体管辖权,仲裁员或法院首先必须确定有关争议事项是否在仲裁法律常识-国际公法-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国际争端非强制解决方法

  • 国际市场营销学案例分析及答案|案例分析: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执行难2020-10-05

    在国际贸易活动中,交易双方的争议解决机制包括诉讼和仲裁。相比跨国诉讼,国际商事仲裁的一些特点使得这一看似简捷的方式在实际应用中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尤其是获得仲裁裁决后的执行尤为困难。我们试以几个典型案例法律常识-国际私法-国际私法类别-商事关系

  • 【值得买】值得重视的我国商事仲裁“判例法”2020-10-05

    1994年仲裁法作为我国第一部仲裁单行法自实施以来,已历经15载。由于立法固有的滞后性,以及制定时的诸多先天不足,仲裁法的适用无法应对纷繁复杂的仲裁实践,已是不争的事实。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发布了三十余项法律常识-国际公法-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国际争端非强制解决方法

  • [国际商事仲裁案例]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独立性新论——兼及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诉瑞2020-10-05

    来源: 作者: 国际商事仲裁是建立在双方当法律常识-国际公法-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国际争端非强制解决方法

  • 仲裁实行什么制度_论我国仲裁制度的新发展2020-10-05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颁布,结束了我国没有仲裁法典的时代,确立了仲裁法律制度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标志着我国仲裁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仲裁法的基本内容,反映了仲裁的本质特征,符合仲裁制度发展的客法律常识-国际公法-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国际争端非强制解决方法

  • 【国际商事仲裁案例】浅论国际商事仲裁中涉及贿赂的合同的仲裁(五)2020-10-05

    (三)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我国是1958年《纽约公约》的缔约国,因此我国法院在面对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的申请时,多数情况下都是依照《纽约公约》的规定对其进行审查。我们认为,如果被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法律常识-国际公法-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国际争端非强制解决方法

  • 【仲裁司法审查规定】基于商事仲裁的司法审查2020-10-05

    【论文关键词】 商事仲裁;司法审查;适度审查【论文摘要】 仲裁作为司法外解决争议的方式,其本身所具有的契约性和司法性的双重性质,决定了法院对仲裁进行司法审查的必要。仲裁的司法审查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其法律常识-国际公法-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国际争端非强制解决方法

  • [国际商事仲裁案例]对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受案范围的异议2020-10-05

    现代国际商事仲裁主要是机构仲裁,各国的仲裁机构可谓形形色色,机构林立。所有这些仲裁机构,出于种种原因,有的只受理国际或涉外的案件,有的只受理非国际或涉外的国内案件,有的则受理全部的国内、国际案件;有的法律常识-国际公法-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国际争端非强制解决方法

  • 国际商事仲裁案例_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异议2020-10-05

    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愿意把他们之间将来可能发生或者业已发生的争议交付仲裁的协议。它是确定国际商事仲裁管辖权的必要条件之一,被称作国际商事仲裁的基石。仲裁协议具有法律拘束力,一方面,仲裁协议是任何一方法律常识-国际公法-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国际争端非强制解决方法

  • 【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外国仲裁机构在中国内地仲裁不可行2020-10-05

    【摘要】 旭普林公司案是我国法院近年来对国际仲裁实施司法监督的典型案例。国际商事仲裁是商事性的法律服务,而不是公共服务,因此外国仲裁机构在中国内地进行仲裁属于国际服务贸易活动。在国际法层面,应当受到《法律常识-国际公法-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国际争端非强制解决方法

  • [国际商会仲裁院]国际商会仲裁机制探析2020-10-05

    在过去冷战思维模式的影响下,国内大多主张我国与外国当事人的经贸纠纷仲裁尽量选择在政治上中立的瑞典等国仲裁机构进行。因此国内教科书和仲裁理论研究忽视了对国际上最有影响的国际商会仲裁院及其仲裁机制的介绍和法律常识-国际公法-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国际争端非强制解决方法

  • 【国际商事仲裁案例】国际商事仲裁的性质2020-10-05

    关于商事仲裁的性质国内外学者主要提出了以下四种比较有代表性的理论:契约说、司法权说、司法契约混合说和自治说。但作者认为施米托夫对国际商事仲裁性质的分析在简练明晰上更胜一筹:“从理论上看,仲裁包括两方面法律常识-国际公法-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国际争端非强制解决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