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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结婚登记需要什么】军人结婚登记的申请与登记的流程

非诉讼法律文书 时间:2021-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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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结婚登记的申请与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与普通人登记结婚是一样的吗?下面请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了解!

现役军人与非军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需要提前向党组织提交书面结婚申请,经同意后即可吧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军人结婚登记的申请

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的结婚申请,经审查同意后,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登记结婚的依据。

军人结婚时,必须与未婚妻(夫)亲自到双方中的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非军人方)。

(2)居民身分证(或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

(3)军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非军人方须就其婚姻状况进行签字声明)。

所谓婚姻状况,是指当事人属于未婚、离婚,还是丧偶等情况。如果是离过婚的人申请结婚登记,还应出示离婚证件。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自愿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并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所有这些,都是申请结婚登记的必要条件,缺一不可。

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的要求是:

1、提前申请。

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的结婚申请,经审查同意后,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登记结婚的依据。

2、选择婚姻登记机关。

办理现役军人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户口注销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是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3、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军官证》或《士兵证》、《婚姻状况证明》和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军人结婚登记的审查

审查中如发现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自愿结婚的。

3、是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的。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军人结婚登记的申请与登记的流程的知识,如果您还有更多的疑问,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或者直接委托律师帮您摆脱法律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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