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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强制执行对方没钱怎么办】法院强制执行对方没钱能逃避吗

民事诉讼法律文书 时间:2022-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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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钱工伤住院后,公司出钱垫付了一部分医药费,后来便不再露面。他们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可对方账户里没钱,难道公司就可以不负责任了吗?接下来由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法院强制执行对方没钱能逃避吗及其他相关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应该说法院强制执行对方没钱,法院也没有办法,只有等对方有钱了再强制执行了,现在你可以申请法院中止执行,时刻关注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发现对方有财产了马上申请恢复执行。

强制执行是指法院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具体的强制措施,实现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的行为。强制执行有以下措施: (1)扣留、提取、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储蓄存款或者其他劳动收入,如工资、奖金、稿酬等,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供养家属的必需生活费用;(2)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3)责令当事人当面交付财物或者票据;(4)强制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5)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6)对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存款的划拨或转交有关权利人等。

对于已经产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当事人自己执行,必须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民事案件的执行期限都是二年。

关于是否能执行到财产的问题,法院执行局对于拥有固定资产的企业,是很容易执行的。随便查封冻结账户或是资产,就能让这个企业瞬间停止运作,所以法院的执行对于企业有很强的威慑力,当事人应该尽快申请执行。

相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28.申请执行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其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线索。被执行人必须如实向人民法院报告其财产状况。

人民法院在执行中有权向被执行人、有关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公民个人,调查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对调查所需的材料可以进行复制、抄录或拍照,但应当依法保密。

29.为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和履行义务的能力,可以传唤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到人民法院接受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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