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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售公房的交换程序怎么办_不可售公房的交换程序怎么走

非诉讼法律文书 时间:2023-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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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对于我们来说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而且供我们选择的房子类型也是非常多的,当然也有些房子不可以买的,这里就涉及到了不可售公房了,那么不可售公房的交换程序有哪些?小编为您总结了相关知识,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不可售公房的介绍

不可售公房包括:平房,筒子楼,简易房,危险房,违章建筑和近期需要拆除的住房,具有历史纪念意义的住房,党政、科研机关及大专院校内与机关、办公不可分割的住房,不可售军产房。

租住不可售公房且无其他住房的,经所在单位同意,并腾退其现住房后,可比照差额补贴计算公式发放购房补贴。其购房补贴的发放采取一次性补贴的方式。计算公式为:(基准补贴额+工龄补贴额×建立住房公积金前的工龄)×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

不可售公房的交换程序有哪些

不可售公房差价交换使用时,各方承租人应填写《xx市不可售公有住房换购申请书》,并向出租人征询,出租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互换使用各方承租人应签订由市房地局统一制定的《xx市公有住房差价交换合同》。

双方应在《交换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持下列材料向交换价格高的公房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公房互换使用的审核手续:1.《申请书》2.《交换合同》3.《租用公房凭证》或保留承租权的证明4.当事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在此过程中,当事人应如实申报公房互换使用的成本价格。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开具《审核表》。当事人自房地产交易中心审核同意起7日内,持《审核表》、《租用公房凭证》或保留承租权的证明材料,分别向对方出租人办理公房租赁户名变更或保留承租权手续。出租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上述手续。变更租赁户名的,换发《租用公房凭证》,保留承租权的,开具保留承租权的证明。

小编提醒您,交换商品住房或者其他住房所有权的向商品住房或者其他所有权住房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以上就是为您总结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优秀的法律咨询平台,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进入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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