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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规定】成了犯罪嫌疑人

刑法论文 时间:2021-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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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恶意陷害?

本人不是太懂法律,有个问题想问一下。望各位高人,大律师多多指教,

事情是这样的,在2008,7,27,晚22,35分,发生一起强奸未遂案件,案发地点正是我上班必须经过的地段,案发时间也正是我去上班的路上时间,在当时我是不知道有案件发生。在2008,7,27,晚22,35分,我上班的路上,我被一辆轿车突然拦截,当时天黑路上没有行人,我非常紧张第一想法是一定是遇上抢劫的了,我的本能告诉我迅速脱离危险地点,于是我就飞快的跑了,我跑的路线不适合车走,车没有追到我,我还在自我庆幸脱离了危险,由于没有受到什么伤害和损失我也就没有报案。事隔二天,也就是30日上午,由受害人指认,我成了2008,7,27晚上的一起强奸未遂案件嫌疑人,上班之前的时间里,我和爱人在家看电视了,爱人给我可以证明我俩在家看电视了,但是警察还是把我拘留了,拘留7天。 现在我知道了警察拘留我的理由是被害人的指认,我冤枉拘留7天,但是我现在还是在取保候审期间,我现在心情乱,不只该做什么?

[现在我才知道,拦截我的那辆轿车,是被害人家的车,也就是说当时被害人及他的家人也在车里,他们在寻找嫌疑人,把我当成嫌疑人了来追,我却把他们当成打劫的了。

威海律师解答:

的确是不属于恶性的伤害,从现有的证据来看,公安可能也是认为你有犯罪嫌疑的,在发现你可能不是案犯后,也变更了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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