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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案|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司法解释

刑法论文 时间:2024-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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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图谋不轨,组织策划或者积极参加聚众强行侵入国家机关的活动,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严重的就构成了犯罪。那么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呢?下面的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刑法条文]第二百九十条第二款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三款 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四款 多次组织、资助他人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十九条第四款 包围、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的公务活动或者国事活动不能正常进行的,对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与非罪

一、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主要看情节是否严重。尚未达到严重程度的,不应作为犯罪论处,构成犯罪的,也只限于追究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的责任。对一般参加者,可酌情予以批评教育或适当的违纪、违法处理。

二、本罪与群众闹事的界限。对于因领导上的官僚主义,对涉及群众利益的事处理不当,或者工作上的失误,以致引起群众闹事的,主要靠改进工作和说服教育,不能动辄以犯罪论处。但对于借群众闹事之机,煽动群众,提出无理要求,破坏社会正常秩序,符合第290条规定的,应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依法追究刑责任。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与妨害公务罪的界限

两者的区别是:

(1)侵犯对象不同。本罪以国家机关为侵犯对象;后者以个别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为侵害对象。

(2)犯罪方法不同。本罪可以采用暴力、威胁的方法,也可以采用非暴力非威胁的方法如起哄闹事;后者一般只限于使用暴力、威胁的方法。

(3)犯罪形式不同。本罪要求聚众形式;后者不要求具备聚众形式。

通过上述介绍可知,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对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如果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的免费法律咨询,可以帮助你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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