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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拘留多少天判刑】盗窃罪第三次判刑严重吗

刑法论文 时间:2024-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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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人为了获取钱财,就会进行盗窃行为。盗窃是违法的,一旦盗窃的金额过大、次数过多或是造成严重后果的,就构成了盗窃罪,受到处罚。那么盗窃罪第三次判刑严重吗?下面的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盗窃罪三次就比较严重,一般以九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两年内盗窃三次的,每增加一次作案或者一种情形,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根据盗窃数额、次数、手段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盗窃罪故意的内容

(1)行为人明确地意识到其盗窃行为的对象是他人所有或占有的财物。行为人只要依据一般的认识能力和社会常识,推知该物为他人所有或占有即可。至于财物的所有人或占有人是谁,并不要求行为人有明确、具体的预见或认识。如放在宿舍外的自行车,河中一群暂时无人看管的鸭子,客车行李架上的行李等。如果行为人 过失地将他人的财物误认为是自己的财物取走,在发现之后予以返还的,由于缺少故意的内容和非法占有的意图,不成立盗窃罪。

(2)对盗窃后果的预见。如进入银行偷保险柜,就意图盗窃数额巨大或特别巨大的财物。进入博物馆就意图偷文物。这样的犯意,表明了盗窃犯意图给社会造成危害的大小,也就表明了其行为的 社会危害性。根据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解释》规定:“盗窃未遂, 情节严重的,如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应当定罪处罚。”非法占有不仅包括自己占有,也包括为第三者或集体占有。对非法窃取并占为己有的财物,随后又将其毁弃、赠予他人或者又被他人非法占有的,系案犯对财物的处理问题,改变不了其非法侵犯财产 所有权的性质,不影响盗窃罪的成立。如果对某种财物未经物主同意,暂时挪用或借用,无非法占有的目的,用后准备归还的,不能构成盗窃罪。构成其他犯罪的,可以将这一情况作为情节考虑。有一些偷汽车的案件即属此种情况。

以上就是小编关于盗窃罪第三次判刑是否严重的介绍。通过上述介绍可知,盗窃三次的,每增加一次作案或者一种情形,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如果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的免费法律咨询,可以帮助你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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